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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棱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2-17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丹棱县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员的住房分配工作,根据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棱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丹棱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丹棱府函〔2012〕174号)及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棱县农民工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丹棱府发〔2013〕22号)等文件精神,县房管局于2015年2月13日,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住房保障办)、县电视台、县公证处对276户符合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的家庭进行了住房分配,现将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结果公示如下。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2月17日—3月2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县房管局(住房保障办)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电话:028-37207655、37202625)。

    特此公示

丹棱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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