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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成立眉山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领导小组确保眉山棚改和房地产工作顺利推进

发布时间:2015-05-08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市委市政府成立眉山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领导小组

确保眉山棚改和房地产工作顺利推进

为全面推进眉山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工作,5月6日,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成立眉山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市委市政府同时要求各区县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为全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和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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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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