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水发〔2016〕34号
眉山市水务局
关于大力实施2016年民生工程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市供排水总公司,局机关有关科室: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年,是市委市政府“任期目标”冲刺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民生工程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水务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眉山第三水厂建设,净水厂主体工程和管线开工建设,完成工程总投资30%;
(二)新建供水管网6公里;
(三)完成供水管网改造2公里;
(四)推进全市3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新增灌溉面积5000亩;
(五)大力实施“千湖之城”,全面推进“增水、活水、见水、碧水、甜水”工程,恢复和新增水域面积 20 平方公里。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要将“绿色发展”作为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在项目安排、财力分配、组织管理等方面切实保障水务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确保工作进度,确保目标完成。
(二)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1.各区、县水务局、市供排水总公司是实施水务民生工程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机制。
2.按照“四个当天”转作风的要求,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将任务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和重要事件节点,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安排表,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3.在具体项目做好项目定点、选址工作,充分发动群众的积极性,激发群众投工投劳的热情,充分做好和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的衔接工作,保证项目资金的到位和安全,防止项目资金的挪用、截留情况的发生。
4.要加强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定项目质量标准,努力把水利民生工程项目建成放心工程。对已建成的项目要加强后期管理服务工作,构建好项目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群众长期受益。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
1.各区、县水务局要加强对民生工程的宣传力度,通过当地媒体深入开展“绿色水务,发展民生”的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水务系统在民生建设方面所做的实实在在的工作。
2.各区、县水务局、市供排水总公司要落实专人负责月报表填报工作,在每月25日之前填写《2016年眉山民生工程项目进度表》并按时上报市局千湖办、水利水保科、供排水管理科,由上述科室统一审核后经市局办公室上报市政府督查室,报送的数据要准确、市县一致。
三、目标考核
2016年民生工程建设继续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和市级单位、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市局办公室要严格督查、通报,对进度迟缓的单位或部门通报批评,实现督促检查常态化,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眉山市2016年十大民生工程项目及20件民生大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眉山市水务局
2016年3月29日
附件
眉山市2016年十大民生工程项目及20件民生大事目标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目标任务 |
总目标任务 | 分解目标任务 |
市本级 | 东坡区 | 彭山区 | 仁寿县 | 洪雅县 | 丹棱县 | 青神县 |
1 | 眉山第三水厂建设 | 净水厂主体工程和管线开工建设,完成工程总投资30%。 | 净水厂主体工程和管线开工建设,完成工程总投资30%。 | / | / | / | / | / | / |
2 | 新建供水管网 (公里) | 6 | 6 | / | / | / | / | / | / |
3 | 完成管网改造 (公里) | 2 | 2 | / | / | / | / | / | / |
4 | 小农水重点县建设 | 推进全市3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新增灌溉面积5000亩 | / | / | 1600亩 | 800亩 | / | 2600亩 | / |
5 | 大力实施“千湖之城”,全面推进“增水、活水、见水、碧水、甜水”工程 | 恢复和新增水域面积 20 平方公里。 | / | 5 | 4 | 3 | 4 | 2 | 2 |
眉山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