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当前位置: 首页 > 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 正文

关于《眉山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整改销号的公告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5-30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四项整改任务,牵头整改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河长办),整改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目标:压实四级河长责任,深化污染源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问题销号制度,坚决逗硬考核奖惩

该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验收。整改销号资料已报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公告。

                     眉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5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