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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2020年11月21日受理)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1-26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序号

信访件编号

举报县市区

详细地址

举报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SD20LD1121MS01

东坡区

东坡区太和镇新桥村4组

1.东坡区太和镇新桥村4组,李学云(音译)、管童安(音译)和周凤英(音译)出租房屋给3家汽车修理厂,场地地面没有硬化,扬尘很大。2.一家油罐厂(姓费老板),租用自己的2分土地堆积油罐,导致2棵树木死掉。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群众反映的3家汽车修理厂,实为梁军修理店、赵旺修理店和黄开全修理店,位于太和镇三江村9组,主要从事货车维修。现场检查发现,3家修理店均位于国道245线旁,汽修店与国道245线之间地面未完全硬化,积尘较多,车辆进出时尘土飞扬。

群众反映的“一家油罐厂”实为眉山石姮油罐厂,为个体工商户,租用反映人的土地堆放油罐,油罐紧挨着场地旁边的树木,现场未发现死掉树木。

责任领导:东坡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廖锦

责任单位: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东坡区太和镇镇长魏雪樵

处理情况:

(一)加大扬尘治理措施。一是立即对汽修店门前场地卫生进行打扫,减少尘土量;二是对地面进行全面的硬化;三是做好日常洒水,减少扬尘。以上整改措施于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二)由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员加强巡查监管,督促汽修店和油罐厂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扬尘问题不再发生。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2

SD20LD1121MS02

洪雅县

洪雅县将军镇阳坪村(原伏钟村5组)

洪雅县将军镇阳坪村(原伏钟村5组),村民毛洪伟经营的大型养鸡场(年出栏上万只),一年大部分时间养鸡,产生很多苍蝇蚊虫,臭气扰民。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群众反映的“村民毛洪伟经营的大型养鸡场”实为毛洪勤(曾用名毛洪伟)养鸡场,位于将军镇阳坪村7组,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2008年建成投用,每年3-10月份育雏仔鸡4批,年出售仔鸡3万余羽,属宜养区的养殖专业户,鸡场产生的粪污外运前进村水果种植基地还田利用,2020年10月上旬至今空场未养殖。现场查看,该场笼舍、圈舍干净无鸡粪,场外未发现养殖粪污排放痕迹。经走访周边群众,该场养殖期间,气温较高时,有蚊虫滋生和产生臭气的情况。

责任领导:洪雅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白海涛

责任单位: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余能武、洪雅县将军镇镇长郑洋

处理情况:

(一)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020年11月23日指导毛洪勤养鸡场对场内外进行了全面消毒,并完成了环境卫生整治。

(二)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责成业主在恢复饲养前,扩建一个不小于10m³的污水收集池。在饲养期间及时处置粪便,强化消毒,灭蝇灭蚊,尽量降低臭气,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并完善粪污消纳记录。

(三)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不定期对全镇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巡查,督促业主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养殖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


3

SD20LD1121MS03

彭山区

彭山区黄丰镇丰华村3组(原油房村1组)

1.彭山区黄丰镇丰华村3组(原油房村1组),村上的2个集体池塘已破损,水土流失严重,旱季无水可用,影响村民种植,建议维修。2.村民随意丢弃农药袋、瓶子在水沟里,伴随雨水流入河中,破坏环境。建议政府组织村上开会讲解垃圾回收处理知识,提高村民环保意识。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关于“池塘破损,无水可用,影响村民种植,建议维修”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彭山区黄丰镇丰华社区3组(原油房村1组),村上的2个集体池塘因年久失修,加之2020年8月暴雨造成池塘边坡被洪水冲垮,已失去蓄水功能,目前处于干涸状况。彭山区水利局已对这两个池塘做了修缮的规划,并于2020年10月28日与施工单位甘孜州鸿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2020年小型水源工程整治项目(一标段)施工合同》,其中大款塘已经开始塘底清淤工作。

(二)关于“水沟内存在废弃农药瓶、农药袋,破坏环境,需提高村民环保意识”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村民随意丢弃农药袋、瓶子”的水沟,系丰华社区3组竹林塘旁边的水沟,现场确实有农户丢弃的4个农药瓶、2个农药袋。经走访调查未找到丢弃该垃圾的当事人。

责任领导:彭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徐国

责任单位:彭山区水利局、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彭山区水利局局长柴洪军、彭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杰茜、彭山区黄丰镇政府镇长刘婷婷

处理情况:

(一)关于“池塘破损,无水可用,影响村民种植,建议维修”的问题处理情况

1.加强村级之间沟通协调。彭山区黄丰镇丰华社区在11月23日召开关于丰华社区3组两池塘工作进展通报会,就丰华社区3组两池塘开始实施修缮进度一事告知群众,做到让老百姓放心、让老百姓安心。2.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对全镇开展水利设施排查,督查各村(社区),定期对辖区内的水利设施进行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水沟内存在废弃农药瓶、农药袋,破坏环境,需提高村民环保意识”的问题处理情况

1.立即整改。彭山区黄丰镇丰华社区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并对现场进行了清洁打扫,已在11月22日整改完毕。2.加强宣传教育。11月23日彭山区黄丰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回收宣传的会议。会后黄丰镇丰华社区召集所有生产队长和村民代表参加宣传会议,在会上向参会人员宣读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并要求大家把废弃的农药包装交到村上的指定回收地点,不得再随意丢弃。3.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黄丰镇人民政府对全镇开展农药废弃物排查,督查各村(社区),定期对各村范围内进行巡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

SD20LD1121MS04

洪雅县

洪雅县将军镇原罗庙村2组

1.洪雅县将军镇原罗庙村2组,原钒钛工业厂区内有七八家左右的小作坊,主要生产锯末,切割地砖和大理石等,没有安装净化设备,粉尘大,且非法占用场地。2.原钒钛工业厂区外有一家生产大理石的作坊(玉宏石材)也是没有安装净化设备,产生较大粉尘。希望查处整治这些企业。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关于“洪雅县将军镇原罗庙村2组,原钒钛工业厂区内有七八家左右的小作坊,主要生产锯末,切割地砖和大理石等,没有安装净化设备,粉尘大,且非法占用场地”的问题。经查:1.钒钛工业厂区为未建成投产的烂尾厂房,厂区内共有4家加工作坊,分别为梓楠木材加工厂、刘光辉木材加工厂、鲜玉全石材切割作坊和罗怀军根雕作坊;2.现场闲置厂房内堆存有大量锯末,系当地居民刘天松收购存放于此;3.梓楠木材加工厂安装有移动布袋吸尘器6台,吸尘管道连接完好,现场有少量锯末,锯末规范存储,该企业为“散乱污”企业,经整改后于2019年3月26日通过县“散乱污”整治小组验收;4.刘光辉木材加工厂安装有移动布袋吸尘器4台,吸尘管道连接完好,现场有少量锯末,锯末规范存储,该企业为“散乱污”企业,经整改后于2019年3月25日通过县“散乱污”整改小组验收;5.罗怀军根雕加工作坊安装有生产设备,但无生产痕迹,经核查该作坊无任何手续;6.鲜玉全石材切割作坊位于另一烂尾厂房内,有一台切割设备,主要切割大理石装饰板材,无粉尘净化设备,现场粉尘较多,经核查,该作坊无任何手续;7.经核实,钒钛工业厂区内现梓南木材加工厂、刘光辉木材加工厂、鲜玉全石材加工作坊、罗怀军根雕作坊存在非法占用场地问题。

(二)关于“原钒钛工业厂区外有一家生产大理石的作坊(玉宏石材)也是没有安装净化设备,产生较大粉尘问题”。经查:厂区对面(将军镇杨场社区2组)有一家石材加工作坊,实为玉洪石材加工作坊,无任何手续,检查当天未生产,加工作坊进行了封闭围挡,室内切割设备有喷淋降尘措施。经核实,该厂存在室外切割石材现象,产生粉尘较大。

责任领导:洪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江海

责任单位: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公安局、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四川洪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廖志斌、洪雅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底抗、洪雅县将军镇镇长郑洋

处理情况:

(一)洪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成刘天松在11月23日前将存放在厂区内的锯末转运至四川兴丰活性炭公司用作生产原料使用,不得随意处置。刘天松已于11月24日将厂区内全部锯末清运至四川兴丰活性炭公司。

(二)洪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责成罗怀军根雕加工作坊和鲜玉全石材加工作坊于11月23日前拆除搬离所有生产设备。该两个加工作坊已于11月23日拆除完毕全部加工机具,后期由洪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严防死灰复燃。

(三)由洪雅县公安局负责,洪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配合对原钒钛工业区非法占用场地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四)洪雅县将军镇人民政府责成钒钛厂区对面(杨场社区2组)玉洪石材加工作坊立即整改,办理完善环保等相关手续,待生态环境部门验收合格后恢复生产。

(五)洪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督促梓楠木材加工厂、刘光辉木材加工厂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锯末规范收集处理,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达标排放。


5

SD20LD1121MS05

天府新区

天府新区视高街道新安村7组

1.天府新区视高街道新安村7组,名叫高家石堰的河流的堤坝被冲垮,没有人修理维护。2.村民刘玉文和高文君(音译)养殖鸡鸭,粪水直接外排,流到田地和池塘内,污染农田。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天府新区视高街道新安村7组高石堰河流堤坝”位于新安村3组(原新安村7组)王店河段,该堤坝未见缺口。群众反映“村民刘玉文和高文君养殖鸡鸭”位于新安村3组(原新安村7组),村民实为刘永文、高文君,二人为夫妻关系。夫妻二人在住房搭建副棚养殖公鸡5只、小鸭12只,为自家过节自用。养殖副棚设有围栏,公鸡与小鸭圈养在内。刘永文、高文君房屋配套建有沼气池,临近有柑橘地和池塘。(一)群众反映“堤坝冲毁无人修理维护”的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高石堰河流堤坝被冲垮”系视高街道新安村3组(原新安村7组)群众田埂垮塌(已计划春种时修复)。现场巡查高石堰河流堤坝未见缺口。

(二)群众反映“村民养殖鸡鸭,粪水直接外排,流到田地和池塘内,污染农田问题”的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刘永文、高文君夫妻在住房副棚圈养公鸡5只、小鸭12只。圈舍现场无明显气味,外排水沟干燥、无废水,未见粪水直排进入田地和池塘、污染农田现象。经走访周围群众调查了解,该户对周围村民无影响。

责任领导:眉山天府花海观光农业园区党工委书记陈青松

责任单位:眉山天府视高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眉山天府视高街道党工委书记毛鑫

处理情况:

(一)加强日常巡查。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严格考核,定期开展巡河工作,确保问题发现及时、解决及时。

(二)眉山天府视高街道办事处落实专人督促刘永文加强养殖圈舍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确保圈舍废水全部进入沼气池处理,不得随意外排。


6

SD20LD1121MS06

东坡区

崇礼镇中塘村

中明新村小区业主投诉崇礼镇中塘村5组(原复盛村)中明新村小区无绿化,在小区4栋143和4栋133周围的居民在家养鸡鸭很臭,小区西面徐德云(音译)的猪场粪水池未覆盖和围挡,粪水外溢,臭味大,经常有居民在小区内烧秸秆,烟雾大,影响居住环境。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的中明新村小区,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中桂村7组,为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的搬迁居民开放式集中居住区。

反映的“中明新村小区无绿化,在小区4栋143和4栋133周围的居民在家养鸡鸭很臭”的问题属实。中明新村小区内居民房为两户联排建筑,房前屋后有居民种植蔬菜,建筑间道路旁有行道树、绿植。4—143和4—133号房屋周围,有个别居民在房前院坝散养两三只鸡鸭,用作家庭食用,有少量鸡鸭粪便留在院坝未及时清扫。

反映的“小区西面徐德云的猪场粪水池未覆盖和围挡,粪水外溢,臭味大” 的问题属实。该养猪场位于中明新村集中居住区以西约300米处,为徐德云原有房屋,非集中居住区内。徐德云为家庭养殖户,养猪20余头。该猪场建有化粪池,容量约40立方米,猪圈粪污沿围墙外的排粪沟进入化粪池,经发酵后用于果树灌溉。经查,徐德云每日对排粪沟进行清理,存在排粪沟盖板揭开后未及时恢复覆盖的情况。现场检查时,该化粪池蓄存量约二分之一,未见外溢痕迹,现场有异味。

反映的“经常有居民在小区内烧秸秆,烟雾大” 的问题属实。经走访调查,中明新村小区内居民在房前屋后种植蔬菜,每年播种季节,居民将房前屋后杂草收集堆放自然腐熟,有个别居民将杂草在自家院坝内进行焚烧,产生烟雾。

责任领导:东坡区委副书记谭正中

责任单位: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东坡区崇礼镇镇长刘燕、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豆成杰

处理情况:

(一)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督促中明新村小区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工作。11月22日,已完成对小区内“脏乱差”区域的清理和打扫。

(二)加强居民环保意识宣传力度。由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中明新村小区及全域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劝导居民散养畜禽规范有序,粪污及时清理;组织驻村和村组干部对环境卫生、焚烧杂草等开展巡查,一经发现,及时制止。

(三)加强畜禽养殖监督管理。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家庭式畜禽养殖场所的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养殖户做好猪圈、排粪沟、化粪池的一日一清等相关工作。


7

SD20LD1121MS07

丹棱县

丹棱县仁美镇严沟村6组

仁美镇严沟村6组,巨鑫养鸡场(音译),鸡粪堆积在地面没有做封闭,臭味大,污染土地。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巨鑫养鸡场(音译)”实为丹棱县仁美镇高河村5组(原严沟村6组)的丹棱巨星禽业有限责任公司种鸡场,设计存栏规模20万只,实际存栏2.6万只,建有粪污一体化处理设备一套及异位发酵床设备一套。鸡粪集中收集后临时堆放在场内彩钢棚里面,地面做了硬化防渗处理,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后,鸡粪打包转运至四川巴中、云南昆明、云南昭通等地用于果树种植。因今年疫情原因未及时转运,棚内存放鸡粪约1000吨,封闭不彻底,现场有异味。

现场检查时,工人正在对场内鸡粪进行打包转运。

责任领导:丹棱县委常委、副县长胡容平

责任单位:丹棱生态环境局、丹棱县农业农村局、丹棱县仁美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员:丹棱生态环境局局长蒋林、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叶晓梅、丹棱县仁美镇镇长万节

处理情况:

(一)丹棱生态环境局、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督促该场加快场内鸡粪转运速度。每日清理场内环境卫生,及时多方联系鸡粪处理使用方,尽快转运场内鸡粪,减少臭气产生,于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截至11月24日,已转运鸡粪近400吨。

(二)丹棱生态环境局、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督促该场再次排查堆粪棚封闭情况。加强对堆粪棚的检查维护,发现封闭不彻底及时修复。在堆粪棚进出口处设置门帘,减少臭气散发,目前其中一处进出口已完成门帘安装。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丹棱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巨星种鸡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丹棱县仁美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该场的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8

SD20LD1121MS08

洪雅县

洪雅县余坪镇回龙村2组

洪雅县余坪镇回龙村2组王建父子在家搭建棚子养兔子,大约几千只,臭气扰民。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群众反映的“回龙村2组王建父子在家搭建棚子养兔子”,实为洪雅县王建肉兔养殖场,法定代表人王建,于2018年1月建成投用,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属宜养区的养殖专业户,目前存栏肉兔1000只,其中母兔220只。该场建有沼气池30立方米,储液池25立方米,堆粪棚20平方米,周边配套粪污消纳土地20亩,实行种养循环。现场查看,该场圈舍有少量兔粪、堆粪棚内有待出售的兔粪约60袋,有明显臭味,场外有轻微臭味。

责任领导:洪雅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白海涛

责任单位: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余能武、洪雅县余坪镇镇长罗清明。

处理情况:

(一)责成王建肉兔养殖场对堆粪棚四周进行打围封闭,并将堆粪棚内兔粪及时转售清理。11月23日,已完成堆粪棚四周打围封闭,堆粪棚内兔粪已全部清理。

(二)责成王建肉兔养殖场对兔舍四周安装遮阳膜,并定期对兔舍内卫生进行清理整治,减少异味对周边的影响。11月23日,已完成兔舍四周安装遮阳膜,兔舍内兔粪已全部清理。

(三)由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养殖场业主科学使用沼液还田,杜绝过量施用,避免污染环境,并完善粪污消纳记录。

(四)由洪雅县余坪镇人民政府负责,不定期对全镇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巡查,督促业主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养殖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


9

SD20LD1121MS09

东坡区

东坡区蓬莱中路154号

东坡区蓬莱中路154号苏馨苑门口竹签火盆烧烤店,油烟大,营业噪声扰民,占用消防通道,违建大门,影响业主出行,有安全隐患。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东坡区蓬莱中路154号苏馨苑门口竹签火盆烧烤店”实为雪哥小香猪烤肉店,位于苏馨苑小区门口右侧,法人胡波,有营业执照,店铺刚装修完成,还未正式营业。店铺准备设置18个烧烤火盆,四个雅间,后厨装有抽油烟机,烧水煮签使用天然气,烧烤时使用钢碳。经查,11月18日夜间,店主与几个朋友在该店试吃了一次,烧烤时产生了油烟,在此之前没有营业过。店铺外道路是小区居民进出道路,亦消防通道,现场查看时通道无车辆占道。经走访周边居民,该店大门以前就有,不是新建大门。

责任领导:东坡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军

责任单位:眉山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眉山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支队长黄坤展、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段棚

处理情况:

(一)迅速安装油烟处理设施和防噪设施。责令雪哥小香猪烤肉店在每张烧烤桌上安装油烟收集净化装置,在后厨内加装油烟净化器,同时在营业场所张贴不准高声喧哗、文明用餐等温馨提示。

(二)加强辖区消防通道的管理。由东坡区应急管理局和东坡区消防大队负责,重新制作醒目的“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标识,各社区网格员加强对消防通道的巡查,确保无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要求雪哥小香猪烤肉店每天专人负责店铺外通道的管理。

(三)整改完成,方可营业。责令东坡区雪哥小香猪烤肉店按眉山市《城市油烟治理方案》和消防相关规定,完成油烟治理、降噪整改和畅通消防通道的整改并通过眉山市市容管理支队验收后,方可营业。

(四)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餐饮行业监管力度,督促业主落实餐饮行业油烟治理等各项措施。


10

SD20LD1121MS10

东坡区

东坡区蓬莱中路155号

东坡区蓬莱中路154号苏馨苑门口有家竹签火盆烧烤小香猪店,油烟扰民,夜间营业噪声大,影响小区居民休息,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影响交通,有安全隐患,希望相关单位夜间去现场查看。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群众反映“东坡区蓬莱中路154号苏馨苑门口竹签火盆烧烤店”实为雪哥小香猪烤肉店,位于苏馨苑小区门口右侧,法人胡波,有营业执照,店铺刚装修完成,还未正式营业。店铺准备设置18个烧烤火盆,四个雅间,后厨装有抽油烟机,烧水煮签使用天然气,烧烤时使用钢碳。经查,11月18日夜间,店主与几个朋友在该店试吃了一次,烧烤时产生了油烟,在此之前没有营业过。店铺外道路是小区居民进出道路,亦消防通道,现场查看时通道无车辆占道。

责任领导:东坡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军

责任单位:眉山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人:眉山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支队长黄坤展、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段棚

处理情况:

(一)迅速安装油烟处理设施和防噪设施。责令雪哥小香猪烤肉店在每张烧烤桌上安装油烟收集净化装置,在后厨内加装油烟净化器,同时在营业场所张贴不准高声喧哗、文明用餐等温馨提示。

(二)加强辖区消防通道的管理。由东坡区应急管理局和东坡区消防大队负责,重新制作醒目的“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标识,各社区网格员加强对消防通道的巡查,确保无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要求雪哥小香猪烤肉店每天专人负责店铺外通道的管理。

(三)整改完成,方可营业。责令东坡区雪哥小香猪烤肉店按眉山市《城市油烟治理方案》和消防相关规定,完成油烟治理、降噪整改和畅通消防通道的整改并通过眉山市市容管理支队验收后,方可营业。

(四)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东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餐饮行业监管力度,督促业主落实餐饮行业油烟治理等各项措施。


11

SD20LD1121MS11

东坡区

修文镇甘眉园区

修文镇(原龙凤村5组)铝城村11组村民反映夜间闻到臭气,怀疑是甘眉园区内企业排放的臭气,附近有一个铝厂和不清楚名字的新建碳素厂很臭,希望排查整治,另外村民反映家中井水有臭味。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关于群众反映“夜间闻到臭气,怀疑是甘眉园区内企业排放的臭气,附近有一个铝厂和不清楚名字的新建碳素厂很臭,希望排查整治”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的“铝厂”实为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汽车铝型材、铝合金型材、建材等的生产和销售。目前,该公司建成使用车间有熔铸车间、喷涂车间、氧化车间(停产),涉及产污环节的生产设施均按照环评要求配备治理设施设备,大气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硫酸雾。现场检查时车间内及厂界外未闻到异味和见到明显烟粉尘,二期项目正在场平。一二期均已获得环评手续。根据阳光铝业公司2020年11月3日,委托监测数据显示,大气污染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均达标。

经查,群众反映的“碳素厂”实为眉山方大蓉光碳素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特种石墨,已获得环评手续。现场检查时焙烧车间、隧道窑车间因设备故障暂停运行,石墨电极车间有少量烟粉尘产生,厂区内外未闻到异味。因厂区建成车间属于试生产调试阶段,方大碳素公司还未开展环境检测,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预计今年12月份完成检测。

(二)关于群众反映“井水有臭味”的问题

经现场走访铝城11组村民了解,该村水井普遍较浅(最浅约6-7米,最深约30米,均属浅层水),现场抽取该村村民袁某家井水,起初抽起的水有泥土色有泥土味。2020年4月和10月,甘眉工业园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四川蓝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对修文镇铝城村11组邓姓农户、蒋姓用户家中井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数据显示所测指标(16项因子)均达到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

责任领导: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杨卫东、高晓峰

责任单位:甘眉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甘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

责任人:甘眉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刘琳、甘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尹华强

处理情况:

(一)2020年11月30日前,甘眉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会同“环保管家”专业人员对企业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开展后续工作。

(二)由甘眉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于2020年11月30日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四川阳光坚端铝业有限公司、眉山方大蓉光碳素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检测,根据监测结果,开展后续工作。

(三)由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定期对区域内地下水进行检测,并将结果通报周边群众。


12

SD20LD1121MS13

东坡区

东坡区太和镇仙桥村4组

东坡区太和镇仙桥村4组在原来奶牛场的位置有从成都搬下来的多个不知名的家具厂,例如展宏家私,喷漆产生臭气,排放污水到小沟,污染环境,尤其是夜间排放臭气,扰民多年。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群众反映的“多个不知名的家具厂,例如展鸿家私”实为同一家公司(四川景宏家具有限公司,“展鸿家私”是该公司的一个注册商标)。该公司有5个生产车间,位于太和镇仙桥村6组。公司于2014年9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家具生产、销售,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临时环保备案管理通知等手续齐全。因订单较少,该公司已于2020年11月14日停产。该公司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喷漆废气和晾干废气经“水帘+UV光氧+活性炭”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2号车间面漆晾干房未完全密闭,有油漆气味,3号车间底漆房密闭不完全,有油漆味。该公司厂区南面生活污水管网破损、生活污水收集池渗漏,导致生活污水渗漏到厂区围墙外雨水沟内。

责任领导:东坡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廖锦

责任单位:东坡生态环境局、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东坡生态环境局局长叶飞、东坡区太和镇镇长魏雪樵

处理措施:

(一)由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强化喷漆废气的收集治理措施,对2号车间面漆晾干房进行完全封闭;对3号车间底漆房进行完全封闭;对其他车间的底漆房、面漆房密闭性进行全面的排查,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完成后由东坡生态环境局复查。

(二)由东坡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该企业恢复生产后立即对其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开展后续工作。

(三)由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对围墙外水沟进行清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并在厂区南面新建污水收集池,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四)由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巡查监管,督促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如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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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

东坡区富牛镇花桥村

东坡区富牛镇花桥村(原庆丰村5组)有麒龙水库(音译),又叫金星水库,水库对面的山顶上有两家养殖场,站在水库堤坝上肉眼可见的是彭山区的养殖场,另一家隐蔽点的是村民高勇的养猪场,高某养殖的地方有两个池塘堆积粪便,池底有隐藏的水管,水管把猪粪排向水库的泄洪口,在下游的小河可见猪粪污染了水,彭山区的养殖场不清楚有没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群众反映的“高勇养殖场”位于东坡区富牛镇花桥村10组,现存栏生猪300头,配套粪污消纳种植用地450亩,属于规模养殖场,位于畜禽养殖宜养区。该猪场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饮污分离,建有干粪池、沼气池、化粪池、沼液贮存池,铺设有沼液输送管网,配套粪污消纳种植用地450亩,相关手续齐全,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联合验收合格。

群众反映的“站在水库堤坝上肉眼可见的是彭山区的养殖场”实为朱崇亮养殖场,位于彭山区江口镇双合村4组,现存栏母猪520头,属于规模养殖场,位于畜禽养殖宜养区。该猪场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饮污分离,建设干粪池、沼气池、集粪池、沼液贮存池,购置干湿分离机一台,铺设有沼液输送管网,配套粪污消纳种植用地370亩,相关手续齐全,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联合验收合格。

(一)关于群众反映“有两个池塘堆积粪便”的问题属实。经现场查看,高勇养殖场建设的化粪池、贮存池旁边有一个鱼塘,鱼塘里未堆集粪便,打算将鱼塘用于粪肥浇灌调节池。高勇养殖场右上方不远处还有一个鱼塘,鱼塘的一角堆积了少量粪便,鱼塘周围有散落的粪便,是彭山区朱崇亮养殖场堆放的粪便。朱崇亮养殖场正在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将清除的粪污少量堆放在东坡区高勇养殖场右上方鱼塘的一角。

(二)关于群众反映“池底有隐藏的水管,水管把猪粪排向水库的泄洪口,在下游的小河可见猪粪污染了水”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查看鱼塘四周和实地巡查水库一圈,并走访水库周边群众,未发现两个鱼塘池底有隐藏的水管,只有高勇养殖场旁边池塘边设置了用于粪污管网输送的PE75型塑料管,管道沿麒龙水库堤坝上路边铺设,经水库的泄洪口沿泄洪渠向下铺设,后向上铺设至另一片果园,在下游的小河未见猪粪污染水的情况。

责任领导: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熊英

责任单位: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东坡区富牛镇人民政府、彭山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苏学文、东坡区富牛镇镇长肖文成、彭山区江口镇镇长葛开红

处理情况:

(一)由东坡区富牛镇人民政府督促高勇养殖场,在未完善防渗设施以前不允许将养殖场的粪污排入高勇养殖场旁边的鱼塘。

(二)由彭山区江口镇人民政府督促朱崇亮养殖场,在11月27日前清除鱼塘周围散落的粪便,不允许养殖场将粪污排入高勇养殖场右上方的鱼塘。

(三)由东坡区农业农村局督促高勇养殖场、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督促朱崇亮养殖场,做好粪污处理、贮存、利用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正常运行,按照存栏2-5头生猪配套一亩种植用地的标准科学合理施用粪肥,坚持少施多次,防止粪肥流失污染环境,同时建好粪污消纳台账。

(四)由东坡区富牛镇人民政府和彭山区江口镇人民政府落实专人,分别对高勇养殖场、朱崇亮养殖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确保养殖场不污染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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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

天府新区视高镇原新一村3组

天府新区视高镇原新一村3组有一个机砖厂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拉的土方泥巴到处掉,粉尘很大,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群众反映的“机砖厂”系仁寿县里仁乡新民机砖厂,该厂位于仁寿县视高街道新民村2组(原新一村3组),于2017年取得环评批复,2018年10月完成环保验收,主要从事页岩空心砖生产、销售,年产10000万匹空心砖。周边住户距离该厂最近距离为15米。该厂按照环评要求,于炉窑四周安装了喷淋除尘设施,一直稳定运行,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了减震、消声等措施,并自购了一辆洒水车,用于厂区内降尘。该厂于2020年5月,开展了噪音自行检测,排放达标。

(一)群众反映“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的问题属实。经查,该厂噪音主要来源于破碎车间,现场检查时,该车间有部分区域未封闭,且有时因赶订单,存在夜间生产的情况。

(二)关于群众反映“拉的土方泥巴到处掉”的问题不属实。调查组于23日、24日,两次赴现场调查核实,该厂进出道路两旁无土方泥巴掉落现象。

(三)群众反映“粉尘很大”的问题属实。

经查,该厂生产现场喷淋设备正常运转,厂区地面有洒水增湿措施,但存在轻微的无组织粉尘排放。

责任领导:眉山天府花海观光农业园区党工委书记陈青松

责任单位:眉山天府视高街道办、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责任人:眉山天府视高街道党工委书记毛鑫、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局长申小军

处理情况:

(一)责令眉山天府视高街道办督促企业立即针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一是降低厂界噪音,对破碎车间进行全封闭。二是加强厂区管理。立即对厂内裸土、原料堆场充分覆盖,减少堆场扬尘产生;增加厂区内洒水增湿频率,特别是非降雨天气,保持料场湿润。三是加强装卸扬尘抑制措施,保证进出场车辆卫生。

(二)责令眉山天府视高街道办加强道路管理。一是加强对厂区周边进出道路冲洗、洒水降尘力度;二是组织清洁人员及时清扫道路,对路面碎砖块及时清理,避免碾碎形成道路扬尘;三是修复破损道路,对厂区周边损毁道路进行修补。

(三)责令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加强日常监管,对该机砖厂进行监督性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开展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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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

东坡区湖滨路木子酒店

清湖苑小区业主反映东坡区湖滨路木子酒店的地下室安装的空调噪声很大,厨房在四五点做早餐噪声扰民,希望明确部门处理。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经现场核查,东坡区湖滨路木子酒店位于安和街1号,酒店北面与清湖苑小区相邻,间隔7米左右,酒店东北面一楼为厨房,外墙边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噪声来源主要是油烟机运行时产生的,现场核查时,发现噪声明显,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关于群众反映“地下室安装的空调噪声很大”的问题,经现场核查,地下室与居民区无门窗相通,靠近投诉点位的区域没有空调主机,噪声来源于一楼锅炉房水泵持续运行,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经了解,清湖苑小区业主之前已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该情况,小区业主委员会也与酒店方多次沟通协调此事,酒店也积极配合,11月9日酒店对主要噪声点位厨房油烟净化设备进行了清洗并更换了损坏的油烟净化器。

责任领导:眉山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红

责任单位:眉山市商务局、东坡区商务博览局

责任人:眉山市商务局副局长廖礼仁

处理情况:

(一)由眉山市商务局、东坡区商务博览局督促木子酒店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噪声投诉点位进行现场查看,并开展后续噪声分贝检测,待出具检测结果后,针对结果采取后续措施。目前已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签订检测合同。

(二)针对油烟机运行时噪音问题,眉山市商务局、东坡区商务博览局督促企业在油烟风机处建造隔音棚,增加隔音棉,加装隔板,减少噪音污染。于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三)根据现场核实的情况,由眉山市商务局、东坡区商务博览局督促企业将锅炉房的水泵转移到负二楼机房内,减少噪声污染。

(四)由眉山市商务局、东坡区商务博览局督促酒店加强日常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定期维护机器设备,改善酒店与周边小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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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

东坡区万胜镇

东坡区万胜镇镇上的交通街,镇政府要求房顶彩钢喷漆,气味很大,臭了一条街,最近几天都在喷,群众意见大。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群众所反映问题的地址,位于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万胜社区。该社区存在彩钢棚乱象,在镇政府的引导下,社区居民正在自行进行风貌改造。2020年11月16日以来,交通街有4户居民自行喷漆改造彩钢棚,喷漆过程中有臭味。

责任领导:东坡区副区长王志丹

责任单位: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东坡区万胜镇镇长余达

处理情况:

(一)加强管控,杜绝再次发生。由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负责,责成万胜社区立行整改、举一反三,加强对社区居民彩钢棚整治和管控,严禁露天喷漆等环境破坏行为再次发生。

(二)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群众。由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负责,再次向社区居民做好彩钢棚整治的政策和要求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将彩钢棚更换为树脂瓦、琉璃瓦等方式完成风貌改造。

(三)加强巡查,确保落实到位。由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万胜社区彩钢棚整治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因喷漆等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严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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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

仁寿县黑龙滩镇开园雅筑

黑龙滩镇开园雅筑开园路口红绿灯处和开园雅筑A、B区的单元门口有人搭棚开餐馆,有两个烧烤摊和一个面摊,店家将废水倒入污水井中和树木下面,很臭。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群众反映“黑龙滩镇开园雅筑开园路口红绿灯处和开园雅筑A、B区的单元门口有人搭棚开餐馆,有两个烧烤摊和一个面摊”的问题属实。两个烧烤摊和一个面摊分别为烈焰小黄鱼、时光夜宵及曾氏家常面。其中,烈焰小黄鱼、曾氏家常面摊位共用,位于开元雅筑B区1号门外,摆摊面积约10平方米;时光夜宵,位于开园雅筑开园路口红绿灯处,摆摊面积约10平方米。

群众反映“店家将废水倒入污水井中和树木下面,很臭”的问题不属实。现场核实时,摆摊店铺周边树下均未见污水及生活垃圾,现场无异味,经调查询问三位摆摊店铺经营者,均表示其污水存放于污水收集桶,倒至污水管廊或自家沼气池;经营产生垃圾于收摊后统一收集,丢弃至垃圾收集点。

责任领导: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党工委书记李智勇

责任单位: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仁寿县黑龙滩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环安局局长邓鸿中、仁寿县黑龙滩镇党委书记向煊锋

处理情况:

11月22日,眉山市黑龙滩风景区管委会督促该三名经营者拆除摊位,不得违规开展经营活动,已于11月23日拆除完毕。同时,立即制定《黑龙滩风景区违规占道经营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排查违规占道经营问题,一旦发现,立即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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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

东坡区复盛乡

东坡区复盛乡原中桂村4组路口国道315K2862段,原来是一个机砖厂,据说现在要修建一个瓷砖厂,目前工地上扬尘很大,没有洒水设备,裸土未覆盖,该处拆迁过是不准修建厂房的,怀疑该厂未批先建,没有环评手续,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群众反映的中桂村4组路口国道315K2862段位置,原为林海砖厂厂址,后因四川省关于砖瓦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统一部署,该厂于2019年10月关闭拆除。现该地址由辜世杰租用,准备建厂,并于2020年10月26日,获得东坡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复。经现场调查,该地块无打围、施工等任何建设行为。辜世杰对原拆除砖厂场地进行清理,裸土进行覆盖,正在办理工商、经信、环保等相关手续。

责任领导:东坡区委副书记谭正中

责任单位: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东坡生态环境局、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东坡区崇礼镇镇长刘燕、东坡生态环境局局长叶飞、东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巍、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邹卫东、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洪庆

处理情况:

东坡区人民政府责成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监督该厂按相关规定办齐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

(一)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督促指导企业补充完善工商、环保、建设相关手续,确保符合兴建企业要求。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前,不得违规开工建设。

(二)监督指导企业落实建设现场管控治理,做好裸土覆盖和环境卫生清理。下一步建设中,落实喷洒降尘、施工安全等建设措施,确保建设过程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三)加强对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对已建、在建企业开展常态化监管,落实水、气、土污染防治,确保建设、生产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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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

洪雅往夹江方向雅达自药厂直路到山脚青衣江旁

来信原文摘录:洪雅往夹江方向雅达自药厂直路到山脚青衣江旁宰羊场,每天宰羊200头,将污水直排入江。2019年10月,洪雅环保部门将该厂查封一个月,后修建一个15平方米的水坑后又恢复生产,每晚往江中排放污水。怀疑洪雅环保局工作人员有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11月22日接件后,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宰羊点位于洪川镇祝河坎村1组,建于2014年6月,负责人陈明刚,日宰羊30只左右。经现场核实,该宰羊点无工商营业执照、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不符合关于动物检疫的有关要求。该宰羊点修建了三级污水收集沉淀池,尺寸约为2m×1.5m×2.5m、5m×2.5m×2.5m、6.5m×4m×2.5m,总容积约为100立方米。污水收集沉淀池周围无排污沟渠和管道,青衣江岸无排污口,未发现往青衣江直排污水的痕迹。第三级污水收集沉淀池里放有一个水泵,水泵连接有一根黑色塑料管道延伸到附近的林地和茶地里。经向附近村民核实,实际为村民自主将经沉淀处理后的污水抽到附近茶地和林地灌溉。

2019年以来,洪雅生态环境局未接到过关于该宰羊点的投诉。2019年10月,洪雅生态环境未对该宰羊点实施过查封。

关于“怀疑洪雅环保局工作人员有问题”的问题,经调查,未发现洪雅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与该宰羊点负责人有利益往来等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行为。

责任领导:洪雅县委常委黄旭东

责任单位:洪雅生态环境局、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洪雅生态环境局局长向永君、洪雅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余能武、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嘉明、洪雅县洪川镇镇长代秋松

处理情况:

(一)2020年11月22日,洪雅生态环境局、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洪川镇人民政府联合向负责人陈明刚下达《关于立即停止非法经营的通知》(洪环发〔2020〕21号),责令立即停止非法经营,在未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经营。经过政策宣讲,陈明刚于当日主动提交了《关于自愿关闭宰羊点的报告》,自愿关闭宰羊点。2020年11月23日,对该宰羊点开展复查,已停止宰羊。为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已切断该宰羊点工业用电。

(二)由洪雅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洪雅县具有屠宰资质的定点屠宰企业宰杀该宰羊点剩余活羊。

(三)洪雅县农业农村局、洪雅生态环境局和洪川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宰羊点的定期和不定期巡查,防止擅自恢复经营。

(四)洪雅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规划建设洪雅县牛羊定点屠宰场,所有牛羊宰杀(含陈明刚)全部进入定点屠宰场内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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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仁寿县

来信原文摘录:1.宜居现代定制:在永寿四车道天诚装饰材料内分租的厂房加工生产,一直逃避检查,实际无任何环评或备案手续。2.雅菲尔定制:租用象耳云贵家具废弃老厂房加工生产,一次逃避检查,世纪无任何环评或备案手续。3.龙居定制:龙正镇影院街123号,实际无任何环评或备案手续。4.三无小作坊加工厂:太河镇江原养奶牛场内有很多小加工厂,无任何环评或备案手续。5.三无小作坊加工厂:西门口先锋,余齿轮,平春,洞子口片区,无任何环评或备案手续。6.三无小作坊加工厂:黄桷坝,无任何环评或备案手续。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关于群众反映“宜居现代定制:在永寿四车道天诚装饰材料内分租的厂房加工生产,一次逃避检查,实际无任何环评或备案手续”的问题属实。

经核查,眉山市天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眉山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泡菜园区),法定代表人杜光超,主要经营生产销售复合地板、树皮门门皮、家具、生态木工拼板,已取得环评手续并通过验收。眉山市宜居现代家具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短期租用眉山市天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用于生产家具制品,2017年9月因经营不善决议解散,依法注销营业执照,并将所有机器设备转让给眉山市天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二)关于群众反映“雅菲尔定制:租用象耳云贵家具废弃老厂房加工生产,一直逃避检查,实际无任何环评或备案手续”的问题

属实。

经核查,雅菲尔定制于2017年10月短期租用云贵家具老厂房加工木料,于2018年5月撤离。现场调查时,该厂房作为云贵家具库房,用于堆放云贵家具生产原料,厂房内无生产设备,无生产痕迹。

(三)关于群众反映“龙居定制:龙正镇影院街123号,实际无任何环评或备案手续”的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龙正龙居定制家具厂,位于仁寿县龙正镇影院街123号,占地面积约833.72㎡,经营范围家具制造、销售,系个人独资企业。2017年12月26日,该家具厂通过项目备案,2018年4月10日,该厂取得《仁寿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仁寿县龙局定制家居厂家具制造销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仁环建函〔2018〕76号),2020年9月3日,该厂聘请环保专家出具了《仁寿县龙正龙居定制家具厂家具制造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关于群众反映“三无小作坊加工厂:太河镇江原养奶牛场内有很多小加工厂,无任何环评或备案手续”的问题不属实。

经核查,太和镇原奶牛场内仅有一家家具生产企业,名为眉山市东坡区景宏家具厂。该厂于2013年5月租用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仙桥村眉山市太和镇爱德牛场的厂房进行改造建设,2014年6月年建成,2017年6月19日,原眉山市环保局同意将该厂纳入临时环保备案管理,2019年11月1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家具制造和销售。

(五)关于群众反映“三无小作坊加工厂:西门口先锋,余齿轮,平春,洞子口片区,无任何环评或备案手续”的问题属实。

1.“西门口先锋”为先锋家具厂,位于东坡区通惠街道诗书路南段。经核查,该作坊因经营不善已于2017年10月关停,现厂房已清空,无生产痕迹。

2.“余齿轮”为眉山市东坡区余师机械维修,位于东坡区通惠街道诗书路南段,经营者李兰,2003年5月19日取得营业执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2017年12月21日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经营范围为机械维修、齿轮加工,属小型加工作坊。配有车床5台,刨床1台,铣台1台,滚齿机5台,锯床1台,共3间门面。现场调查时,该作坊因无订单暂未生产。

3.“平春”为东坡区平春机械厂,位于东坡区通惠街道诗书路南段,经营者李永春,2011年6月28日取得营业执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7日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经营范围为机械修理。经调查,该作坊已于2020年5月搬离。

4.“洞子口片区”为东坡区通惠街道新社区一区域地名,位于东坡区金象大道。经核查,该区域内有2家小作坊,分别是眉山市东坡区鸿达农机配件经营部和高泽平经营部。鸿达农机配件经营部,经营者刘益萍,2014年5月12日取得营业执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2018年2月2日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经营范围为修理农用机具,属小型加工作坊。配有车床3台,刨床1台,铣床1台,钻床1台;高泽平经营部,经营者高泽平,2014年4月30日取得营业执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高泽平经营部现主要经营鱼罐销售,仅有一个销售门市和库房,无生产加工设备。

(六)关于群众反映“三无小作坊加工厂:黄桷坝,无任何环评或备案手续”的问题属实。

经核查,黄角坝片区位于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中桂村6组(原复盛乡观盛村3组),目前有1家在产作坊,名为眉山市东坡区七星香柏家具厂,经营者蒋跃华,工商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家具,加工工艺为木质家具板材切割加工,属小型加工作坊。经调查,该厂配置了光氧除尘和废水循环利用等环保设施,无环评手续。该厂受疫情及市场行情影响,2020年,仅5月至9月期间处于生产状态,其余时间均处于停工状态。目前该厂仅有一名留厂员工对剩余产品打包销售,近期无生产痕迹。该厂负责人表示,受行情影响下一步无生产意愿,将清场搬离。

责任领导: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彭盆

责任单位: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仁寿县经济贸易局。

责任人: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张仕兵、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邹卫东、仁寿县经济贸易局局长贺志辉

处理情况:

(一)责成泡菜园区管委会、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东坡区尚义镇人民政府、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东坡生态环境局、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加大对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排查、监管力度,切实防止三无小作坊产生。同时,督促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落实环保整改要求,做好源头把控,杜绝环境污染问题的产生。

(二)责成东坡区崇礼镇人民政府、东坡生态环境局、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加强对东坡区七星香柏家具厂的监管,督促该厂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若不再生产,做好该厂的腾退工作。

(三)责成仁寿县龙正镇人民政府、仁寿生态环境局、仁寿县经济贸易局等单位加强对龙居定制家居厂的日常监管,确保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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