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批 2017年9月10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10日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20170904003 |
眉山市东坡区象耳镇眉山市殡仪馆内燃烧香蜡钱纸、花圈等造成空气污染,燃放鞭炮噪声扰民严重。 |
眉山 |
大气,噪声 |
该件与交办的第20170827045号案件反映的问题部分相同,该件由眉山市民政局牵头办理已于9月3日办结。9月5日,眉山市民政局副局长史跃平再次率工作组到现场开展调查核实。按照眉山市第一届政府25次常务会《会议纪要》,2004年10月,眉山市殡仪馆从东坡区象耳镇农林村二组搬迁至象耳镇红旗村。新馆总投资2000多万元,按照国家一级殡仪馆的标准设计修建,所有火化设备均采用当时国内先进技术。眉山市殡仪馆及龙椅山陵园建设项目于2006年12月26日经市环保局审批。卫生防护距离执行《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1—20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该标准由强制性国家标准调整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据调查,距离火化机最近的住户50多米,为殡仪馆建成后新建住户。该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服务范围包括东坡、彭山、洪雅、丹棱、青神五县(区)。目前,该馆正在开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殡仪服务标准化”试点,是全国第二批标准化试点项目中唯一的殡葬行业试点项目。 一、前期调查情况。2017年以来,按照眉山市政府《关于全域推行绿色殡葬的实施意见》要求,该馆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环保文明的治丧新风:一是在春节、清明等时段群众来馆祭祀时免费提供鲜花换纸钱、香烛、鞭炮,完全取消了烧纸盆、香烛炉等。二是2017年3月以来,取消所有花圈销售,用仿真绢花圈、免费挽联、鲜花花圈替代传统纸质花圈,积极推行用电子香烛替代传统香烛。三是2017年2月拆除了前大门外的鞭炮池,派专人在前大门外值守监管,严格管控丧属离馆时烧纸、燃香、放炮。据工作人员反映,馆外及周边偶有不知情丧属燃香点烛、烧纸放炮。2017年8月29和30日,眉山市民政局委托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馆废气、废水、噪声开展检测,三项指标均达标。 二、本次调查情况。目前,该馆已按照前期要求,将所有造成空气污染的花圈、遗物全部转运至市政专门垃圾处理场处理;加强各告别厅和馆外区域巡查,加强馆外个别群众燃香点烛、烧纸放炮等不文明治丧行为的管控,加强政府禁燃禁放政策宣传。现场调查时,发现部分告别厅有少量燃烧“祈福灯”的情况,因祈福灯助燃材料为酥油,燃烧时未产生烟气。未发现“殡仪馆内燃烧香烛纸钱、花圈等造成空气污染,燃放鞭炮噪声扰民严重”情况。 |
是 |
一、前期处理情况。眉山市民政局制定了《关于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来信来电投诉案件第20170827045号反映问题的整改方案》(责任人:史跃平,眉山市民政局副局长,责任单位:眉山市民政局) 一是责成该馆加强大气污染管控。遗物、花圈等废弃物,集中转运至市政垃圾处理场所处理;加强馆内外各区域巡查,及时制止群众燃香点烛、烧纸放炮等不文明治丧行为。二是责成该馆加强噪声排放管控。严格控制好乐队服务时段、音量;加强馆外群众燃放鞭炮现象的管控和政府禁燃禁放政策宣传;加强对移动炮车、私营送葬车扰民的劝阻、制止工作。三是市民政局加强常态化环保督察工作。确定责任科室和人员,不定期到该馆抽查,对督查出的不符合事项,立即通报单位,要求定人定责、定时整改,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追踪,对整改不力的,严肃处理(责任人:黄宇,眉山市殡仪馆馆长,责任单位:眉山市殡仪馆)。 二、本次处理情况。 由眉山市民政局负责,按原定整改方案加快整改,进一步加强废气、噪音排放管控。一是8月19日以来,眉山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安监局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对移动炮车进行深度整治,加强馆外日常值守、巡逻,发现移动炮车扰民及时劝阻、制止(责任人:史跃平, 眉山市民政局副局长;责任单位:眉山市民政局);二是该馆已于8月28日停用遗物花圈焚烧炉、电子礼炮;三是进一步落实环保责任,将减排、控排等环保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强化考核监管(责任人:黄宇,眉山市殡仪馆馆长,责任单位:眉山市殡仪馆)。 8月30日,调查处置工作组将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向周边群众进行了通告,并对附近20户村民进行了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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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70904013 |
眉山市东坡区思蒙镇新堰村3组“熊光辉养猪场”(规模200头左右)猪粪未及时清理,臭味刺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眉山 |
其他 |
2017年9月4日接件后,眉山市政府赓即责成东坡区政府办理。东坡区政府区长宋骥立即安排部署,成立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游方全为组长,区畜牧兽医局局长王正喜、思蒙镇党委书记李建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调查处置工作组。当日,工作组前往熊光辉养猪场调查处理。 熊光辉养猪场位于东坡区思蒙镇新堰村三组,在宜养区范围内,猪舍面积30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114头,其中母猪四头,猪舍周围建有未加盖的储粪沟,容积约100立方米,有未清理的粪污。猪场粪污主要用于周围50余亩果树和油茶树的种植,无粪污外排现象,但干粪在还田利用过程中,露天堆放,臭味较大,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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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一、粪污清理。东坡区政府责成思蒙镇政府督促业主熊光辉立即清理原储粪沟内的粪污和场内及周围的垃圾;立即对农田露天堆放的干粪进行翻土覆盖。9月6日,业主已完成露天堆放的干粪进行翻土覆盖;原储粪沟内的粪污已大部分清理,清理完成后进行回填;已对场内及周围的垃圾进行清理。(责任人:胡溪桥,责任单位:思蒙镇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9月12日) 二、完善粪污处理设施。东坡区政府责成思蒙镇政府督促业主配套新建规范的多级沉淀池200立方米,并做到防雨防渗。9月6日,沉淀池已开始动工建设。(责任人:胡溪桥,责任单位:思蒙镇政府,完成时限:2017年9月15日) 三、粪污资源化利用。按照 “以种定养、种养结合、循环利用”原则,根据猪场周边种植基地粪污消纳能力,核定该场最大存栏规模不超过200头。该场粪污通过无害化处理后,就近进行资源化利用。(责任人:胡溪桥,责任单位:思蒙镇政府,完成时限:长期) 四、落实监管责任。东坡区政府责成思蒙镇政府和新堰村落实专人,监督业主按照整改要求,按时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监督业主做好粪污收集、储存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及时还田利用。(责任人:胡溪桥,责任单位:思蒙镇政府,完成时限:长期) 9月7日,调查工作组将熊光辉养猪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告知猪场周边的五户住户,并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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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70904023 |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天天向上”小区污水管道和化粪池臭气刺鼻,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
眉山 |
水 |
2017年9月4日接件后,眉山市政府赓即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9月5日,眉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由局长梅斌任组长、总工程师范建平任副组长,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市房管局、市市政工程建设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处置工作组,并于当日深入天天向上小区及相临的瑞能国际小区开展实地调查处置。 经查,天天向上小区是眉山市阳光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产公司)开发的住宅楼盘,位于眉州大道东三段。现场调查发现,阳光天天向上小区的污水管道和化粪池位于其消防通道下方,污水管网及化粪池裸露在外,未封闭、有臭气;地面未填平、未硬化、有积水。污水管道和化粪池与瑞能国际小区围墙间隔不足一米,臭味对瑞能国际小区居民有影响。 |
是 |
一、立行立改。调查组督促阳光房产公司通过回填、砌墙封闭、修建水沟等方式,彻底解决天天向上小区臭气问题。9月5日下午,阳光房产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公示。目前,已完成了抽排积水、材料采购和围挡搭设等工作,预计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责任人:范建平;责任单位: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时限:2017年9月30日)。 二、加强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关于东坡区“天天向上”小区污水管道和化粪池臭气刺鼻的整改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监管,确保整改方案的落实及按期完工。 9月6日,调查组向投诉点周边居民代表八人,通报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限,并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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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904061 |
眉山市彭山区城区大大小小餐饮馆子几十家,每天排放大量的生活垃圾、废气,尤其是“南门饭庄”油烟废气扰民,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多次协商要求此餐馆搬迁,但餐馆不愿搬迁。 |
眉山 |
油烟、垃圾 |
此件反映内容与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眉山督察时8月20日交办的信访件基本相同。群众反映的“南门饭庄”实是彭山区凤鸣街道南星社区南门庭院菊苑小区庭院饭庄。该饭庄于2012年2月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2012年3月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2年3月开张营业。2017年9月4日接件后,眉山市政府赓即责成彭山区办理,彭山区副区长王鹏召集区城市执法局、区环保局、凤鸣街道办、南星社区再次进行了调查处理。 一、关于“眉山市彭山区城区内大大小小的餐饮馆子好几十家,他们每天排放大量的生活垃圾、废气”的问题。2015年以来,彭山城区生活垃圾已实行小区上门收集,沿街商铺巡回收集的工作机制,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实现了日产日清,但城乡结合部还存在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2017年1月以来,彭山区城市执法局、区环保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饮食服务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通告》,并对中心城区大中型餐馆进行了集中整治。截至2017年5月,城区现有的118家大中型餐馆,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通过区环保局等六个部门的联合验收;6月以来,为进一步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区城市执法局、区环境保护局等七个部门,再次联合对大中型以下餐馆开展排查整治。目前,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关于“南门饭庄油烟废气扰民”的问题。2017年8月20日,彭山区城市执法局、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等部门到庭院饭庄进行调查,庭院饭庄虽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因外墙的排烟管道安装较久、铁皮薄,老化形成裂口,导致油烟泄漏,出现扰民问题。就此,区城市执法局当日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对漏烟管道进行整改,新管道要无油烟泄漏、无噪音,并定期对净化装置和管道进行清理,确保油烟净化装置及烟道正常运行;8月24日,业主完成整改,当日下午,区城市执法局、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局、凤鸣街道办、南星社区组织周边居民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并座谈,周边居民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三、关于“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多次协商要求此地餐馆搬迁,但此餐馆不愿意搬迁”的问题。2016年12月,社区接到居民投诉,其诉求是请社区转达房东,不再将房子租给庭院饭庄业主。社区总支书记杨素英了解相关情况后,安排居民组长和小区物业服务部相关人员与房东取得联系,向房东转告了居民的诉求,但被房东拒绝。12月28日,社区向投诉人进行了回复:庭院饭庄相关证照齐全,业主与房东是自愿签订的租赁合同;社区接到辖区居民诉求后,及时进行了调解;业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配合进行了整改。目前,庭院饭庄正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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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9月4日,彭山区政府成立了以副区长王鹏为组长,区城市执法局局长罗海波为副组长,凤鸣街道办、区环境保护局、区工商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根据《彭山区城区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进一步明确清扫保洁的作业时间及流程,垃圾收集的标准,规范道路清扫保洁人员配置,落实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定额,将全城划分为16个片区,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城区背街小巷及城郊结合部的清扫保洁工作。(责任人:罗海波,责任部门:彭山区城市执法局,完成时限:长期) 二、根据彭山区《关于饮食服务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通告》,继续深入推进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工作,逐步督促城区小型餐馆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区城市执法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工商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街道办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餐饮业的监管,督促其做好油烟治理工作。(责任人:王鹏,责任部门:区城市执法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工商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凤鸣街道办、彭溪街道办,完成时限:长期) 三、彭山区城市执法局、区环境保护局、凤鸣镇街道办、南星社区加强对庭院饭庄的监管,督促该饭庄定期做好油烟净化设施及排烟管道的清洁和检查工作,确保设施运行正常。(责任人:王鹏,责任部门:区城市执法局、区环境保护局、凤鸣街道办,完成时限:长期) 9月6日上午,彭山区城市执法局执法人员、南星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组长、片区网格管理员,组织周边居民对整改工作满意情况再次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有14人,测评结果均为满意,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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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904135 |
眉山市仁寿县汪洋镇的焦化厂产生大量具有强致癌物的废水、废渣直排小井沟水库上游流域,小井沟的水又汇入自贡市荣县双溪水库,小井沟和双溪水库被污染严重威胁沿河两岸及下游百姓生活饮用水安全。 |
眉山 |
水 |
此件与交办的第信20170813008、信20170813009、信20170813010、信20170814064、信20170818080、信20170822165号等6件案件反映问题类似。以上案件由眉山市经信委、仁寿县牵头办理已办结。小井沟上游河道仅涉及仁寿境内的越溪河。越溪河流经仁寿县汪洋镇。汪洋镇地处四市(眉山市、内江市、自贡市、乐山市)四县(仁寿县、威远县、荣县、井研县)结合部,位于仁寿县南部,幅员面积74.8平方公里,辖23个村(社区),总人口7.2万人,是四川省100个重点小城镇之一,全国第三批发展改革试点城镇。由于汪洋境内的煤炭和矿产资源丰富,2010年3月,眉山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汪洋循环经济园区,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2012年11月,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建函〔2012〕421号文件正式批复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被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评为四川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现有规模企业22户。 “眉山市仁寿县汪洋镇的焦化厂”即四川仁寿铁马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马焦化公司),该公司位于仁寿县汪洋循环经济园区,成立于2002年11月,主要从事炼焦及煤焦化产品生产,设计年产能:机焦60万吨、煤焦油3.2万吨、硫磺900吨、煤气12264万立方米。其生产工艺为湿法熄焦技术,对原料煤进行捣固、侧装、高温干馏处理,生产焦炭、煤焦油、硫膏、硫铵、粗苯、煤气。2008年11月,省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60万吨/天捣固机焦及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2年1月,省环保厅对该公司技改项目进行环保验收。该公司建有一个酚氰废水处理站、六个雨水收集池、二个渗滤水收集池、三个事故应急池、一个冷却水循环塔,硬化路面场地7200平方米,雨水收集沟3000米。厂区内所有焦化污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化验废水、地表冲洗水、熄焦水经收集池收集后进入酚氰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用于熄焦和洗煤后,又进入雨水收集池和渗滤水收集池循环利用,废水不外排。该公司建有一个煤焦油储存罐,罐体周边建有一米多高的防渗漏围堰,围堰内地面已硬化,并做了防水处理,经现场核查,未发现煤焦油储存罐罐体破裂、煤焦油流入越溪河的情况。8月16日、17日,仁寿县环境保护局分别在越溪河铁马桥、越溪河桥等五个点位进行挥发酚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越溪河汪洋段挥发酚含量未超标;8月17日、18日,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环保公司)在铁马焦化厂区原排水口上游100米、铁马焦化原排水口、铁马焦化原排水口下游800米等三个点位采样监测,均未检测出氰化物和挥发酚。 前期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洗煤厂雨水收集池储水量偏大;雨水收集沟清淘不彻底,部分地段存在淤泥;厂区部分地面破损,未及时修复;厂区部分地面清洗保洁不到位,进出车辆冲洗池未及时换水;部分原煤露天堆放,焦炭堆场围棚建设不完善等扬尘治理设施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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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一、核实前期整改情况;9月4日接件后,眉山市政府赓即责成仁寿县政府再次调查核实。仁寿县副县长陈双成带队,县经信局、汪洋镇政府、汪洋园区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再次到现场核实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公司洗煤场雨水收集池里的储水抽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已完成;二是公司雨水收集沟的清掏工作,目前已完成;三是公司原煤堆场第二围棚建设,已完成桩基施工,正在进行棚架安装;四是公司对厂区内破损地面已完成了硬化补修,确保地面硬化不渗水,目前正在清理路面环境;五是8月20日,仁寿县经信局、汪洋镇政府、汪洋园区相关人员到省冶金研究院,商议铁马焦化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改造的规划设计事宜;六是8月20日,仁寿县环保局就铁马焦化厂区存在的原煤堆场部分原煤露天堆放,焦炭堆场围棚建设不完善等扬尘治理不彻底等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二、继续推进整改工作。仁寿县继续按照8月19日仁寿县人民政府制定的(第信20170818080)方案实施整改。 一是加强公司环保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脱硫、除尘、循环水系统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每月对企业排放的废气及越溪河水质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违法情况,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依法查处(责任人:吴少云、苏海清、向煊锋,责任单位:仁寿县环保局、县水务局、汪洋镇政府)。 二是加快铁马焦化污水深度处理厂的建设工作,确保2018年3月底前建成投用。责任人:蒋新文,责任单位:汪洋循环经济园区)。 三是加快铁马焦化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装置改造,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责任人:蒋新文,责任单位:汪洋循环经济园区)。 2017年8月16日至25日,仁寿县经信局会同汪洋镇政府分六批次组织汪洋场镇居民和村社群众代表召开情况通报会,并开展群众现场满意度测评,除一次群众满意率98%(测评人数50人)外,其余五次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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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一、前期处理情况。 8月19日,仁寿县政府制定了(第信20170818080)整改方案,成立了仁寿县政府县长顾贵鹏为组长,副县长陈双成为副组长,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汪洋镇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了责任单位,明确了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一是加强公司环保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脱硫、除尘、循环水系统等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每月对企业排放的废气及越溪河水质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违法情况,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依法查处(责任人:吴少云、苏海清、向煊锋,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水务局、汪洋镇政府)。 二是公司洗煤场雨水收集池里的储水抽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是公司雨水收集沟的清掏工作。 四是督促公司在9月15日前对厂区内破损地面进行补修,确保地面硬化不渗水。 五是督促公司加强厂区内的清洗保洁工作,按时对进出车辆冲洗池进行换水工作。 六是督促公司加快污水深度处理厂的建设工作,确保2018年3月底前建成投用。 七是加快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装置改造,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 八是迅速清理露天堆放的原煤,并对堆场进行打围密闭,8月23日露天堆放的煤炭已全部转移清除,且成品焦炭已实现防尘网全覆盖;焦炭成品堆场围棚和原煤堆场第一个围棚已建成投用,正在加快原煤堆场第二围棚建设,计划在9月15日前建成投用(责任人:蒋新文,责任单位:汪洋循环经济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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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20170904146 |
眉山市洪雅县七里坪国际社区在住宅旁修建运动场和娱乐场,噪声扰民。 |
眉山 |
噪声 |
9月5日,洪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韩杰主持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当日,七里坪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何杰带领七里坪管委会、县住房规划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新局、高庙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 一、关于“修建运动场和娱乐场”的问题。经现场核查,目前七里坪旅游度假区住宅小区没有已建成或在建的运动场和娱乐场,只是在七里坪旅游度假区住宅小区配有两处户外体育健身设施和儿童娱乐设施的区域,由七里坪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修建和管理,对游客和业主免费开放。一处位于七里坪度假区小楔头组团区域,占地面积约250平方米,场地边缘距最近的东南侧住宅约12米,场地边缘设有防护网和植物带,包含室外全民健身路径一条器材三套、儿童活动设施一套;一处位于云岭组团区域,占地面积约550平方米,场地边缘距最近的西北侧住宅约22米,场地边缘设有防护网和植物带,包含室外全民健身路径一条器材10套、儿童活动设施一套。 二、关于“噪声扰民”的问题。9月5日,洪雅县环境保护局分时段监测两处健身设施区域,昼间和夜间均不存在噪音超标情况。据走访了解,在旅游旺季,部分游客和业主利用自己简易设备,在健身设施区域开展唱歌、跳广场舞等活动,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
是 |
一、洪雅县政府已责成七里坪度假区管委会督促七里坪度假区住宅小区物管公司四川圣莱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莱特物业公司),制作温馨告知牌两个,告知群众健身活动时间和降低音箱音量,不得影响住宅区群众休息。圣莱特物业公司已于9月6日在两个健身设施区域设置温馨告知牌(责任人:丁一;责任单位:七里坪度假区管委会)。 二、洪雅县政府已责成七里坪度假区管委会督促圣莱特物业公司落实专人加强健身设施区域巡逻和管理,一旦发现有唱歌、跳广场舞等娱乐活动影响到住宅区休息的情况,立即劝导处置。圣莱特物业公司已于9月6日落实两名专人负责管理(责任人:丁一,责任单位:七里坪度假区管委会,完成时限:长期)。 9月6日,七里坪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向健身设施区域周边群众通报了调查和整改等情况,宣传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并组织群众代表28人开展了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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