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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眉山群众信访投诉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11件已办结10件)

发布时间:2017-09-06 浏览次数: [字号: ] 打印

(第25批 2017年9月6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6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0170831070

眉山市东坡区修蚊镇爱国村4组的“华玉铝厂”污水直排农田,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无果。

眉山

水,土壤

8月31日,眉山市政府迅速成立了以东坡区委常委杨静、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彭盆为组长,市环保局、东坡区环保局、甘眉工业园区安监(环保)局、东坡区经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处置小组,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华玉铝厂实为四川华玉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玉公司),位于眉山市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2011年10月成立,占地三万平方米,主要生产、加工、销售铝型材,设计产能5万吨/年,2013年4月23日取得环评批复。按环评要求该公司建有一座处理能力12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后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据现场查看,华玉公司严格落实雨污分流,全厂雨水排口共三处,雨水排入厂外明沟;生产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总排口设置规范,设有污水排放口标志、污水治理责任人公示牌、在线流量计、在线悬浮物浓度计和在线PH计。7月13日,眉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公司总排口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
6月10日,因重车碾压导致华玉公司大门外路面沉降,造成该公司连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约60米污水主管网破损和部分堵塞。在发现污水管网出现问题后,华玉公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用水泵将经过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抽入到下一段未堵塞的园区污水管网,直至8月10日破损管网完全修复。6月13日,由于抽水水管接头不慎脱落,有部份污水经路面漫流入公司对面农田,持续时间两小时,水量约15吨。公司发现后立即予以了修复。

一、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及时整改。针对华玉公司生产生活废水溢流入农田问题,甘眉工业园区第一时间予以整改处置,截至9月3日,各项整改任务已完成:一是在管网修复前,华玉公司已持续采取用水泵将厂区的生产生活废水抽至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二是该公司采取限产措施,减少生产生活废水的产生。三是该公司已将流入农田的污水全部抽回到园区污水管网。四是8月10日甘眉工业园区已完成破损管网的修复。五是华玉公司已与修文镇铝城村二组(原爱国村四组)农户秦某就农田赔付达成一致意见,赔偿秦某2000元。
二、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处置(责任单位: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人:彭盆,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1.强化治污设施运营维护。工作组责成华玉公司进一步强化环保工作机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废水、废气治理长期稳定达标,废渣处置合规合法。2.彻底清查雨污管网。华玉公司已对厂内雨污管网开展了拉网式排查,确保雨污管网运行通畅,走向清楚,雨污分流彻底。3.对雨水排口水质进行检测。9月1日,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四川以勒科技有限公司对华玉公司三处雨水排口采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已将结果在公司大门予以公示。
三、强化举措,确保全面管控到位。责成甘眉工业园区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实现管控无死角。一是实行技术监管。每年6月30日前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园区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整治,确保管网无病害,雨污分流彻底。二是实行专业监管。继续聘请“环保管家”对园区,特别是该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业化管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园区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三是实行全方位监管。继续坚持园区干部职工“点对点”联系巡查企业制度和夜间巡查制度,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规范发展(责任单位: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人:彭盆,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9月3日,华玉公司已将整改方案、雨水排口水样监测报告等在厂区和大门外进行了公示;同时,开展了满意度调查,向企业周边群众发出测评表29份,群众满意率100%。

2

信20170831013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大道二段的“深圳伊贝尔家具有限公司”经常夜间生产,噪声、异味扰民严重。

眉山

大气、噪声

8月31日接件后,眉山市政府赓即责成仁寿县政府处理。9月1日,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管委会副主任袁勇率领仁寿县监察局、县环境保护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兴盛镇政府等单位组成工作组开展实地调查处理。经查,被投诉的“深圳伊贝尔家具有限公司”实为现仁寿华也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也家具公司)经营场所,深圳伊贝尔家具有限公司于2013年因经营不善倒闭后,将厂房出租给华也家具公司进行生产经营。华也家具公司于2013年5月在仁寿县兴盛工业园区(即视高经济开发区新区)注册登记,同年8月取得仁寿县环保局环评手续,2016年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川环许Z20155*10),2017年8月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公司主要许可经营范围为布艺沙发制造、销售,无喷漆工艺。按环评要求安装有两台布袋除尘器。经查,该公司所处位置距最近的居民点直线距离约200米。企业生产时木料切割和气钉会产生一定噪声;企业在进行粘胶作业时有一定的异味(使用胶水为鹤山市润源化工有限公司经检测合格的产品,检验报告编号:NO.E201601133761);经查看上班打卡记录,企业上班时间一般为每日8:00—18:00,存在少量设计人员在22:00前加班的情况。
9月3日,仁寿县兴盛镇委托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华也家具公司进行了噪声检测,出具了《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达标。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仁寿县工作组迅速拟定整改措施,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即开展整改(责任单位: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管委会;责任人:袁勇,天府新区仁寿视高管委会副主任)。
一、针对现场检查情况,仁寿县兴盛镇政府于2017年9月1日对公司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公司于9月2日前在木料加工区域四周新建隔音墙。经现场查看,9月2日隔音墙已安装到位。
二、要求企业不得夜间生产扰民,原则规定生产时间安排在8:00—12:00、13:00—18:00两个时段。目前,已落实专人督查整改到位。
三、鉴于粘胶工艺要求在通风透气条件下进行,而粘胶属于环保合格产品,挥发气体属于合格排放,因此要求企业做好环保粘胶作业时的通风,安装通风换气设施,并对废弃胶水桶统一收集堆放和及时清运处理。目前,通风换气设施已安装到位,废弃胶水桶由园区专门企业定时清运处理。
四、仁寿县政府责令兴盛镇制定企业巡查监管方案,并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企业环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和按时限进行生产。
9月2日,仁寿县兴盛镇政府组织企业周边群众42人到现场参观整改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现场群众均表示满意。

3

信20170831031

4

信20170831123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大道二段深圳伊贝尔家具有限公司厂门口气味刺鼻难闻,夜晚生产噪声扰民。

眉山

大气、噪声

5

信20170831119

眉山市东坡区岷江二桥与启明星花园交界处,通过车辆较多,噪声污染严重。

噪声


8月31日接件后,眉山市政府赓即责成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办理。9月1日,眉山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白仲华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组成工作组迅速开展现场调查处理。经查,反映涉及的道路为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段(S106线部分)。根据2014年眉山市公安局《关于眉山城区禁止货运和工程车辆通行的通告》,岷江二桥与启明星花园交界处的眉州大道段现阶段为货车和工程车绕行路线。目前,眉山主城区尚无专用的货车绕行线路,只能在现有路网基础上将城市外围的道路设置为过境货车绕行道路。岷江二桥与启明星花园交界处的眉州大道段为目前货车到仁寿方向的城区最外围道路,是仁寿方向车辆进入眉山主城区的必经线路。因车流量较大,该路段长期存在噪音扰民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眉山城区禁止货运和工程车辆通行的通告》(眉公发〔2014〕67号)中规定G351线(原S106线)的过境货运和工程车绕行线路为:洪雅方向—眉州大道—玉屏街—科工园三路—东坡大道—阜城路—青衣街—仁寿方向。其中,“阜城路—青衣街—眉州大道往仁寿方向”为眉山市建成区北面路网全线贯通的最外围线,在现有城区路网中属最优方案。工作组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措施。
一、在8月17日对货运绕行线路进行了全面排查情况下,9月1日,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再次对货运绕行线路所属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并增设了部分限速、禁止鸣笛交通标志,进一步规范货运、工程车的文明安全行驶,降低噪音(责任人:曾建兵,责任单位:眉山市交警支队)。
二、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增加执法人员和执法频次,加强对绕行路线货运车交通违法整治力度,严格查处货车超载超限运输、超速运输、乱鸣笛等违法行为(责任人:曾建兵,责任单位:眉山市交警支队)。
三、眉山市已启动绕城公路建设,目前绕城公路西环线已完成G351—彭山段建设,G351—夹江段已完成设计,将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南环线正在进行项目设计,将于2017年底开工建设;东环线(岷东大道)已建成;北环线已启动方案设计。待绕城公路全面建成后将彻底解决过境货车从城区通行造成的噪音扰民问题(责任人:江昌淆,责任单位: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9月2日至3日,眉山市城管执法局就该处噪音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度向启明星花园小区住户进行了走访,受访群众均对整改工作表示满意。

6

信20170831120

眉山市青神县汉阳镇、罗波镇污水未分离,直排岷江,造成江水被污染。

眉山

9月1日,青神县迅速成立了由副县长宋麒麟为组长,县水务局局长黄志伟为副组长,县环保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罗波乡政府、汉阳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当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形成整改方案。经查,“罗波镇”实为青神县罗波乡。
一、关于“汉阳镇、罗波镇污水未分离”问题。汉阳镇和罗波乡属青神县行政辖区。经查,汉阳镇污水管网存在雨污未分流,雨污水混流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且有两条街道未修建污水管网,污水收集率较低;罗波乡污水配套管网虽已实现雨污分流,但罗波车站背后有12户住户由于地势低洼,污水未进入污水管。
二、关于“直排岷江”的问题。经查,汉阳镇、罗波乡集镇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通过“厌氧—缺氧—好氧除磷、脱氮”工艺处理后排入岷江,未发现有直排岷江的现象。罗波乡地势低洼的12户和汉阳镇翻身街、新街两条无污水管网的老街,均有农户自行修建的化粪池用于收集处理污水,无直排岷江现象。
三、关于“江水被污染”的问题。根据青神县环境监测中心生态补偿断面监测结果表明,岷江出青神境水质优于入境水质,且今年1至7月份岷江水体水质在青神县总体趋于改善。青神县1—7月共获流域生态补偿金439.9万余元。

9月1日,青神县政府制定了该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副县长宋麒麟为组长、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一、关于“汉阳镇、罗波镇污水未分离”的处理。
1.对罗波车站背后12户住户污水未进入污水管问题,已责成青神县罗波乡使用提升泵将污水提入截污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9月2日已全部完成整改。
2.汉阳镇配合青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制定了《场镇污水管网建设规划方案》,青神县将按方案组织实施:2017年9月至10月,邀请专业公司完成当前管网情况和现状全面摸底提出可行性方案;2017年11月12月,完成初设工作;2018月1至2月,完成资金筹措;2018年3至5月,完成项目立项、可研、环评、水保阶段工作;2018年6至7月,完成地勘和测绘工作;2018年8月至10月,完成设计、图审工作;2018年11月完成财评工作;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完成工程招标;2019年2月开始施工,拟于2019年8月竣工(责任人:邵建武,责任单位:青神县汉阳镇政府)。
二、关于“江水被污染”的处理。青神县环保局已加大对罗波乡、汉阳镇污水处理站的水质监测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同步加强流域监测,岷江流域共设四个监测点,其中新设县监测点两个,对入境和出境断面实行每月一测,对境内监测点实行每季度一测(责任人:程慧东,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三、9月2日,青神县水务局委托青神县环境监测中心对汉阳镇和罗波乡污水处理站废水分别进行了监测,9月3日出具的监测报告表明,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中PH、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均符合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
9月3日,青神县罗波乡就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向周边群众42人进行了通报,现场群众均表示满意;青神县汉阳镇就该问题整改方案走访了该镇50名群众,群众满意率100%。

7

信20170831121

眉山市仁寿县满井镇半山村一组张五开办的养猪场污染周围环境。

眉山

其他


9月1日,仁寿县副县长毛超英在主持召开专题研究会议,成立了由仁寿县畜牧兽医局辜小洪局长任组长,县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局和满井镇等为成员单位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被投诉的“张五”实为眉山市仁寿县满井镇半山村一组养猪场业主张某(系该组村民)。该养猪场建于2012年9月,建有圈舍三栋约1200平方米,存栏生猪275头,建有两个化粪池、总容积60立方米,两个沼气池、总容积54立方米,三个田间池、总容积1050立方米和一个干粪堆积棚。畜禽粪污经处理后由管道流入三个田间池,用于灌溉周边496亩土地。根据2017年仁寿县《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该养殖场在限养区范围内。现场发现,其中一个田间池有一方墙壁出现破损,存在粪污外溢污染环境的可能;养猪场外一处排污沟有少量粪污;养猪场门前杂草多,环境卫生较差;一栋养猪圈舍后有积淀污水。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仁寿县工作组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并加快整改工作。
一、立即修复防污设施。责成满井镇政府督促业主迅速修复破损田间池壁,确保粪污不外溢。9月2日,业主已对防污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修复。
二、全面整治周边环境。责成满井镇政府督促业主立即清除周边杂草,清理圈舍后污水,冲洗排污沟粪污,改善周边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9月2日,业主已清除杂草三车次,清理圈舍后污水13.5立方米、冲洗排污沟内粪污16米,有效改善周边环境卫生(责任人:宋萍、吕华杰,责任单位:满井镇政府、县畜牧兽医局)。
三、强化治污环节监督。监督业主运行好治污设施,保证干粪及时转运,确保种养结合实施到位,每月两次抽查其运行情况(责任人:宋萍、吕华杰,责任单位:满井镇政府、仁寿县畜牧兽医局,完成时限:长期)
9月2日,仁寿县满井镇政府组织该养殖场周边居民51人现场查看整改情况,并进行现场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100%。

8

信20170831122

眉山市仁寿县龙正镇四川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暗管违法偷排废水;严重违反环评要求,生产区域与住户距离不足100米;排放浓烟污染环境。

眉山

水、大气、其他

经核实,该件与交办的第信20170821033号和信20170816110号案件反映的问题部分相同,以上件由仁寿县组成工作组调查处理,分别于8月23日和28日办结。
一、前期调查情况。8月17日和8月22日,仁寿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企业存在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施未纳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原生活用水废弃管道未拆除,雨水沟未硬化、清理不及时不彻底,存在雨水携带杂质和尘土引起浑浊等问题。
二、进一步调查情况。此次接件后,9月1日,仁寿县委副书记、黑龙滩风景区党工委书记商志忠带领县环境保护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水务局和龙正镇政府等相关负责人组成调查组再次调查核实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1.企业环保手续情况。四川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欣环保公司)位于仁寿县龙正镇花龙社区七组,2008年立项,2009年取得环评批复,2010年底建成投产。2014年,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每年换证。该企业主要从事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服务(2008年立项备案实施的草酸亚铁项目未建成,并于2010年3月申请技改),其中2010年的表面处理废物、废有机溶剂及其他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2013年8月仁寿县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验收)和2013年的线路板处理生产线技改项目(2014年7月仁寿县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验收)属于鼓励类产业,均按规定办理技改备案和环评批复等相关手续。
2.企业环保设施情况。企业按环评要求建有废旧线路板、废有机溶剂、矿物质废油、污水处理剂、废酸废碱等回收处理车间,同时建有污水处理站、废气回收装置、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及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等环保设施;原料堆放采用罐式、桶式储存,且配有应急池;企业在储存区、生产区均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厅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在废水总排口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县环境保护局联网。
3.企业监测情况。按照仁寿县环保局要求,企业每年均委托专业机构对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为达标。
4.企业卫生安全防护距离情况。关于“严重违反环评要求,生产区域与住户距离不足100米”问题,经现场核实,根据眉山市环保局《关于四川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物资源再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企业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车间边界100米为项目卫生安全防护距离。经过人工和仪器测量,目前防护距离内没有住户(原有四户居民已于2017年6月拆迁完毕)。
5.企业停产情况。2010年该公司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2010年12月20日—2015年12月19日,到期后企业停产,并进行废物资源再生项目技改,于2016年8月完成技改进行试生产。按照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四川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竣工验收前调试生产设备收集危险废物原料有关问题的函》和《关于四川欣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延长竣工验收前危险废物原料时间的函》要求,2017年1月31日为环境保护厅批准试生产的终止时限,企业到期后全面停产。经现场核查,企业已停产。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仁寿县迅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并强力推进,加快整改工作。
一、前期处理情况:一是由仁寿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督促企业在复产后迅速将污水排放监测设施纳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确保实现在线监管。二是责令企业必须在取得环境保护厅允许再次生产的相关批文,并拆除原废弃管道、清理硬化雨水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8月23日,原废弃管道已全部拆除清运,雨水沟已全部硬化清理。
二、再次处理情况:
1.严格复产条件。责令企业必须在取得环境保护厅允许再次生产的相关批文后方可复产(责任人:吴少云;责任单位:仁寿县环境保护局)。
2.加强日常监管。仁寿县政府责成龙正镇政府落实专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生产,达标排放(责任人:唐杨、李勇;责任单位:仁寿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仁寿县龙正镇政府)。
9月2日,仁寿县龙正镇再次组织企业周边22名群众通报该问题调查及整改情况,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100%。

9

信20170831124

眉山市小石堰河部分河段脏乱臭,垃圾、杂物在河中和两岸随处可见。

眉山

水、垃圾

9月1日,眉山市水务局副局长郑绍飞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和东坡区政府负责人赴通惠河小石堰段(西象桥—通惠桥段)开展现场调查。
一、前期所做工作。一直以来,眉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通惠河环境卫生整治,眉山主城区段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管理。2017年3月以来,市城管执法局在通惠河城区段共设置48个环境保护温馨提示牌(小石堰段有三个),发放环保宣传资料3000份(小石堰段300余份),积极发动社区参与治理工作。
通惠河小石堰段起于西象桥止于小石堰桥,配备有社区网格员2名,巡河监督员4名,负责每天巡视、清理整改通惠河沿岸小广告和环境卫生;配备有清扫保洁9名、垃圾清运员2名,负责清运两岸生活垃圾;配备有专职管理员1名、河面保洁员2名、自制竹筏2只,负责在每天7:00—11:30、13:30—18:00两个时段打捞河面漂浮物、清理岸坡杂草。开展清河行动以来,眉山市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加大了河面垃圾的打捞和清运力度。
二、现场调查。现场核查时发现河面较干净,两岸无垃圾堆积,仅在隐蔽处有少量垃圾。通惠河流经老城区,部分小区雨污管道未分离,生活污水排入了河道,加之河道多年未掏淤,致使通惠河水质整体较差。

一、加强河道和两岸垃圾清理。
1.“零死角”排查整治。9月1日发现问题后,眉山市城管执法局立即组织保洁员对小石堰段河面开展卫生巡查,对两岸路面进行清扫,对绿化带中的垃圾进行了清理。2.加大宣传力度。市城管执法局制发了《通惠河沿河商铺护河公约》《通惠河沿河小区物业护河公约》,并与沿河商铺签订公约,在沿河小区物业大门及单元楼入口处张贴,还在通惠河小石堰段设置了10个环保温馨提示牌。3.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巡河保洁队伍监督考核;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清河、护河,保水、净水工作;三是不断完善机制,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
下一步,眉山市城管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通惠河小石堰段沿线垃圾打捞、清扫的力度,确保河面清洁、沿岸整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上游来水流量由原5m3/s增大到7—10 m3/s,充分满足通惠河生态景观用水,不断促进水质好转。
(责任单位:眉山市城管执法局,责任人:邢光华,眉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二、实施眉山主城区污水能力建设。通惠河城区段污水截污工程项目(包括截污干管工程和河道清淤工程)已纳入眉山主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PPP项目,目前该项目已进入资格预审招标阶段,将于9月19日开标,预计2019年底建成(责任单位:眉山市水务局,责任人:李俊,眉山市水务局局长)。
9月2日,眉山市水务局将整改情况向周边群众进行了通报,并对20名群众开展满意度测评,满意票20票,满意率100%。

10

信20170831211

眉山市仁寿县慈航镇三台村2组李向东的农田被承包养鱼,鱼塘水质恶化散发臭味扰民。

眉山

8月31日接件后,眉山市政府赓即责成仁寿县政府办理。9月1日,仁寿县副县长毛超英主持会议专题研究,落实仁寿县水务局牵头,县环境保护局和慈航镇配合,组成调查处置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经查,被投诉的鱼塘位于仁寿县慈航镇三台村二组。2007年,仁寿县原慈航镇白龙村七组梁某与当地群众签订了67亩的土地租赁协议,挖了两口鱼塘用于水产养殖,租赁期限40年(租赁日期为2007年9月16日至2047年9月16日)。2015年,梁某将67亩鱼塘全部转包给易某(系乐山市井研县纯复乡和平村四组村民)继续从事水产养殖,养殖规模约3万斤,转包期限至2022年1月1日止。易某的养殖品种主要为叉尾鮰、鲢和鳙鱼,养殖方式为饲料养殖。因养殖密度大,投放饲料多,残渣剩饵及鱼类排泄物较多,导致水质富营养化。经现场核查,近期清塘时有少量丢弃在鱼塘边未及时掩埋处理的死鱼,散发的臭味影响到周边住户的日常生活。

根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仁寿县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县政府副县长毛超英牵头落实整改工作。
一、尽快降低养殖密度。按照水务部门关于鱼塘养殖相关技术咨询建议,慈航镇政府指导鱼塘承包人将鱼塘养殖规模降到适宜的2万斤以内。9月2日,业主已打捞销售成鱼约1万斤(责任人:苏海清、王科,责任单位:仁寿县水务局、慈航镇政府)。
二、迅速清理水面杂质。慈航镇政府督促承包人尽快打捞水面漂浮物,清除水草杂质。9月1日,承包人已完成水面漂浮物和水草杂质的打捞,转运三船次(责任人:王科,责任单位:仁寿县慈航镇政府)。
三、及时改善鱼塘水质。慈航镇政府指导鱼塘承包人按照每10天一次的标准,定期投放微生物制剂调节水体、改善水质。9月2日,已第一次投放微生物制剂“强效双改”五包(责任人:余见文,责任单位:仁寿县水务局)。
四、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责成仁寿慈航镇政府落实专人,采取措施,切实做好鱼塘水产养殖巡查监管工作,杜绝再次发生鱼塘水质恶化现象(责任人:王科,责任单位:慈航镇政府时限:长期)。同时,责成仁寿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加大水产养殖、水污染防治等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9月2日,仁寿县慈航镇政府组织该鱼塘周边62名群众通报了调查和整治情况,并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现场群众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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