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批 2017年8月23日)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20170815057 |
眉山市东坡区华陆世纪景城小区一楼多处绿化带被占用,希望有关部门处理。 |
眉山市 |
其他 |
8月16日,东坡区立即会同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开展现场调查。华陆世纪景城小区位于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111号,共有房屋26栋(含写字楼1栋),住宅1583户,绿化率42%,现已全部交付业主使用,已入住1363户。经查,该小区部分底楼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载明:“底层房屋相连的绿地(面积在30至50平方米不等),由与该绿地直接相连的底层房屋买受人使用、管理和维护,但不得擅自变更其绿地用途、隔离位置及方式,不得乱搭乱建”。目前,底楼已经圈占绿化地带的住户共有24户。 |
是 |
8月17日,东坡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邹和良为组长,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区住建局、大石桥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组,经多次专题研究,依照“依法依规、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原则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方案,市住建局(市房管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东坡区住建局配合,进一步调查后在8月25日前约谈该小区开发商,详细调查开发商将小区公共区域使用权私自向业主出售的问题;由市住建局(市房管局)牵头于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对底楼公共绿地使用权私自出售问题的全面核查、清理。同时,加强宣传和督促,引导已圈占绿化地带业主在2017年11月1日前完成自行整改,对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对侵占绿地恢复原状。强化该小区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其进一步规范管理,现已组织指导该小区开展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筹建等工作。对于圈占绿化地带拒不自行拆除或恢复原状的业主,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东坡区政府、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配合,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并将该项工作作为眉山市中心城区“全国五年违建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重点进行推进。责任人:邹和良,东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责任单位:东坡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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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70815097 |
眉山市洪雅县化工产业园胜科路二段21号春辉特殊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废气有刺鼻气味,并且该厂闲置污水治理设施(检查时才用),生产废水直排青衣江。 |
眉山市 |
大气、水 |
8月16日,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成立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德均牵头的调查处置工作组迅速开展现场调查。经查洪雅县春辉特殊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辉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9日,主要产品有绝热板、吹氧管。2010年6月24日该公司取得洪雅县发展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同年9月23日取得洪雅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该公司建有水幕除尘设施,水幕除尘循环水池,生活污水二级生化池,按照生产工艺在生产环节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排入青衣江。因高温天气,该公司已于8月1日自行全面停产。为确保核查的准确和真实性,工作组责成春辉公司在8月16日14:00前复工生产,并委托四川省中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复工生产状态下的生活废水、生产废气进行监测,结果表明废气达标,春辉公司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氨氮排放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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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8月17日,洪雅县环境保护局对春辉公司生活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氨氮超标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洪环改字﹝2017﹞21号)。8月18日,春辉公司在厂门外公示了《关于生活用水排放超标整改方案》,附近群众代表对整改方案表示满意。按照企业整改方案,洪雅县政府制定了督促企业整改的工作方案,督促指导春辉公司委托有资质治理公司对二级生化池进行调试、治理。待企业全面完成整改,各项指标监测达标通过验收后方可复产。责任人:邓德均,眉山市经信委纪检组长;责任单位: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洪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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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信20170815060 |
眉山市洪雅县屏山山顶有一座违法建筑高高耸立在玉屏山山顶,严重影响自然景观;该县东岳镇蒙牛集团在生产过程中将污水排入青衣江;该县凤凰芒硝厂、新乐雅瓷砖厂、水泥厂常年排放各种烟尘,污染环境。 |
眉山市 |
水、大气、扬尘、生态 |
1、关于玉屏山山顶违法建筑问题。洪雅县玉屏山山顶的建筑系玉屏山巴登黑森林度假酒店。经查,玉屏山巴登黑森林度假酒店1#楼缺乏环评手续,测绘结果显示高度超过规划审批高度。洪雅县环保局已于2016年7月21日责令项目停止建设,处以该项目12万元罚款。违反规划超高问题,洪雅县住房规划建设局已启动立案调查。2、关于东岳镇蒙牛集团在生产过程中将污水排入青衣江问题。经查,东岳镇蒙牛集团环保手续齐全,在生产过程中未将污水排入青衣江。3、关于凤凰芒硝厂、新乐雅瓷砖厂、水泥厂常年排放各种烟尘的问题。凤凰芒硝厂(即四川省洪雅青衣江元明粉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老厂因处于城市规划区,已于2017年7月10日关闭井洞,8月7日停产搬迁,计划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拆除。新厂于因市场和销售原因,于2017年8月8日自行停产,实施“煤改气”。经查阅在线监测数据,该车间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囱排放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达标。新乐雅瓷砖厂(即四川新乐雅陶瓷有限公司)有环评批复,无环评验收。因市场疲软、产品积压、资金紧张等原因,已于2017年7月13日自行停产,目前未恢复生产。经查阅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排放废气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该厂废气排放达标。水泥厂(即四川洪雅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该厂环保手续齐全,熟料生产车间因无原料供应,已于2015年9月停产,至今未恢复生产。粉磨系统因设备检修,于2017年7月31日停产,尚未复产。经查阅在线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粉尘排放达标。 |
是 |
1、对洪雅巴登黑森林投资有限公司违反规划许可超高建设的违法行为,洪雅县住房规划建设局已责成公司实行建筑立体绿化和建筑周边栽种高大乔木等整改措施,实现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一致;对公司违反规划许可超高建设的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并立案查处。洪雅县环保局在已进行行政处罚的基础上,督促企业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并送审。2、组织现代牧场周边群众现场参观企业污水处理流程,消除群众误解。3.对新乐雅公司环评未验收的行为,洪雅县环保局已立案调查。8月17日,洪雅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组织召开了政府、企业、群众三方座谈会,邀请3家企业周边群众参与,通报企业环保措施,公示企业最近的环保监测数据。采取入户调查方式,查看粉尘污染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洪雅县纪委、监察局已对玉屏山建筑违反规划超高问题相关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洪雅县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责任单位:洪雅县经信局;责任人:杨曲冰,洪雅县政府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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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20170815068 |
眉山市青神县西龙镇马槽寺村西龙镇往观金乡方向3公里右边山沟里,由几十万吨造纸厂非法掩埋的碱、白泥、垃圾,直接危害老百姓,如下暴雨有可能冲到思蒙河。 |
眉山市 |
垃圾 |
群众反映的渣场位于青神县西龙镇马槽寺村二组,为四川省西龙生物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白泥堆场,俗名为猫儿湾白泥堆场。 猫儿湾白泥堆场于2008年经省环保局批复同意建设,企业2009年至2017年5月断断续续生产,产生的白泥运到猫儿湾白泥堆场堆放。据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固废所测算,猫儿湾白泥堆场现有白泥约8万方。 2月21日青神县政府约谈企业董事长及其团队,并形成会议纪要,抽调人员驻场监督。同日,青神县环保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封场整改要求。整治期间,因规范整治渣场费用大,整治方案编制前期工作时间长,为解决存在的突出环保问题,企业于3月底建成了拦渣坝、导流管、泄洪沟、雨水沟、滤液收集池等应急过渡设施,收集的滤液运回企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5月底起,企业产生的白泥全部运到四川省恒达矿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综合利用,6月对猫儿湾白泥堆场进行了封场处理。由于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规范化建设,青神县环保局于6月13日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企业处以6万元罚款。6月23日,青神县环保局再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于11月底完成白泥规范化整治工作。 |
是 |
2017年6月,企业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固废所编制完成《四川西龙生物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猫儿湾白泥堆场无害化项目实施方案》并分别在厂内和厂外公示,7月委托四川省古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工程设计,确定由四川益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预计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8月3日猫儿湾白泥堆场无害化处置项目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围栏、坡型整治、部分挡坝建设。8月16日,青神县政府制定了《西龙生科猫儿湾白泥堆场规范化处置方案》,落实专人督促企业加快猫儿湾白泥堆场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建设,确保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落实青神县政府加强对企业和堆场的巡查和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对新产生的白泥务必规范存放,及时转运综合利用,确保不发生新的环境污染问题。青神县纪委8月20日对驻厂工作组领导3人诫勉谈话,对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局长约谈。青神县政府将定期向群众通报工程建设进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按期整改到位。责任人:唐宏,眉山市政府副市长,责任单位:眉山市经济信息化委、青神县人民政府。 |
诫勉谈话3人,约谈2人 |
5 |
信21070815017 |
眉山市东坡区阳光天天向上小区居民反映2个问题:1.每天凌晨1-5点,很多大货车从瑞能国际、天天向上和景观花都、城北壹号之间的道路通行,而大货车基本都是大马力拖挂车,其产生的低频噪声及喇叭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2.阳光天天向上小区大门口就是公交站台,小区居民出行必须要穿过3米多的绿化带到站台,下雨天绿化带泥土就被带到站台和公交车上。恳请解决以上两问题。 |
眉山市 |
噪声,其他 |
1.货车通行产生的低频噪声、喇叭声扰民的问题。阜成路—青衣街段为现阶段货车和工程车绕行路线的一段,货车大多在夜间、凌晨经过该路段,共振产生噪音和鸣笛喇叭声音较大,对周边居民有影响。2.下雨天绿化带泥土被带到站台和公交车上问题。前期,阳光天天向上小区开发商眉山市阳光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报经市城管执法局同意,在护坡绿地设置有两条青石板通道。目前,该青石板通道因长时间通行已出现部分损坏和缺失,导致泥土外露,造成行人通行不便和绿地泥土被带出的问题。 |
是 |
1.解决货车通行产生的低频噪声、喇叭声扰民的问题。一是眉山城区目前尚无专用的货车绕行线路,只能在现有路网基础上将城市外围道路设置为过境货车绕行线路,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眉山城区禁止货运和工程车辆通行的通告》(眉公发〔2014〕67号)中规定G351线(原S106线)的过境货运和工程车绕行线路为:洪雅方向—眉州大道—玉屏街—科工园三路—东坡大道—阜城路—青衣街—仁寿方向。“阜城路—青衣街—眉州大道往仁寿方向”为我市建成区北面路网全线贯通的最外围线,在现有城区路网中已属最优方案。二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货运绕行线路所属交通基础设施再次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增设了部分限速、禁止鸣笛交通标志,进一步规范货运、工程车的文明安全行驶,降低噪音和扬尘污染。三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强对绕行路线货运车交通违法整治力度,严格查处货车超载超限运输、超速运输、乱鸣笛等违法行为。四是眉山市已启动绕城公路建设,目前绕城公路西环线已完成G351—彭山段建设,G351—夹江段已完成设计,将于2017年10月开工建设;南环线正在进行项目设计,将于2017年底开工建设;东环线(岷东大道)已建成;北环线已启动方案设计。待绕城公路全面建成后将彻底解决过境货车从城区通行造成的噪音扰民问题。 2.解决下雨天绿化带泥土被带到站台和公交车上问题。一是眉山市城管执法局立即督促阳光公司于8月17日上午对损坏的通道进行拆除和清理,要求其对通道地面做垫层工艺处理,确保道路无积水、周边绿化完整无损。二是8月17日上午,调查组前往现场验收结果验收,阳光公司已完成通道维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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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信20170815027 |
眉山市一环南路海宇加气站违规选址修建在居民区,24小时不间断的汽车噪声让人长年睡不着觉,加气车辆排放未用尽的燃气污染大气。 |
眉山市 |
大气、噪声 |
1、该加气站主要从事车用压缩天然气充装,2005年1月起先后取得规划、建设、环保、安监和消防手续,2007年2月正式营业。兰庭丽都小区与该加气站相邻,2007年6月开工建设,与加气站的建筑间距符合规划建设相关管理规定。2、反映的汽车噪声主要来源于排队等待加气车辆发动机运行的声音和加气车辆偶尔鸣笛的声音。3、按照加气站加气工艺,CNG车辆加气前不需要排放未用尽的燃气。2012年,该加气站委托成都创静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了降噪设施,对加气站的冷却塔及水泵电机噪声进行了治理。 |
是 |
1、经调阅海宇项目相关档案资料,该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定。2、从8月16日开始站内低压脱水机运行时间已调整为8:00-12:00,15:00-18:00,其余时间一律关闭;压缩机房从19:00-早上7:00,关闭所有门窗。3、加气站业主已更换陈旧破损的冷却塔隔音门板;已设置加气站区禁鸣的标识标志;加强员工管理,召开员工加气作业教育培训会,要求员工对所有进站加气车辆一律“熄火”等待、一律不准鸣笛催促、一律依序进入;加气完成后一律有序出站。4、已完成压缩机房中空隔音窗更换,设置弹簧门,减少压缩机运行声音外传;完成临小区隔音板设置,形成声屏障;设置加气压缩机噪音整改措施制度。5、市交警部门、市城管部门加强对海宇加气站的巡查,对占路排队车辆进行劝导、疏散,对不遵守禁鸣禁令的机动车辆严格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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