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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慎靓王五年(前316),境内现彭山区建武阳县,为全市行政区建置最早政区。

南齐建武三年(496),于犍为郡武阳县地置齐通左郡和齐通县,郡县同治于今东坡区太和镇,为眉山建置之始。

南梁太清二年(548),废齐乐郡、齐乐县,置青州(以汉青衣县得名),辖齐通郡,州治齐通县城。

西魏废帝二年(553),改青州为眉州,辖齐通、青城两郡,州治齐通县城。

北周明帝二年(558),撤销齐通郡,新置安乐县,治所当今东坡镇,仍属眉州。建德元年(572)眉州改青州。大城元年(579)青州改嘉州。

隋开皇三年(583)废郡存州。大业二年(606)复改嘉州为眉州,州治迁通义县城(今东坡镇)。后撤州建眉山郡,郡治龙游,即今乐山市市中区。

唐武德元年(618)眉山郡改为嘉州。次年,从嘉州分置眉州,辖通义、丹棱、洪雅、南安(今夹江)和青神5县,属剑南道,州治通义县城。天宝元年(742)撤销眉州,改置通义郡。乾元元年(758)撤销通义郡,恢复眉州,属剑南道西川。

宋太平兴国元年(976)通义县改称眉山县隶属西川路眉州。州领眉山、彭山、丹棱、青神4县。

元至元十四年(1277)眉州属嘉定路。二十年撤销眉山县,由州治理,同时丹棱县并入眉州。

明洪武九年(1376),眉州降为眉县,归嘉定州管辖。次年,彭山、丹棱并入眉县,青神并入嘉州。十三年眉县复升为眉州,直隶属四川布政使司,眉山县仍由州治理,领3县:丹棱、彭山、青神。

民国2年撤销眉州恢复眉山县,属上川南道。次年,改属建昌道。17至18年撤销道制。24年置四川省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眉山县城,辖眉山、彭山、丹棱、青神、夹江、洪雅、大邑、邛崃、蒲江和名山10县。

1950年1月,设眉山专区,辖眉山、彭山、丹棱、青神、夹江、洪雅、大邑、邛崃、蒲江、名山10县。

1953年3月,撤眉山专区,眉山县划归乐山专区管辖。

1958年10月,仁寿县改属乐山专区。

1997年5月30日,成立眉山地区(8月26日挂牌),与乐山市分置,辖眉山、仁寿、彭山、洪雅、丹棱、青神6县。

2000年6月10日,撤眉山地区,设地级眉山市(12月19日挂牌),原眉山县改为东坡区。

2014年10月20日,撤彭山县设彭山区。

至2023年末,眉山市辖2区4县(东坡区、彭山区、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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