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人社发〔2022〕10号
眉山天府新区社会事务局、财政金融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眉山市“1+3”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0日
眉山市“1+3”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为服务好制造强市战略实施,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印发的《切实做好“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眉人社发〔2022〕2号)(下称《政策措施》)及其实施细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市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产业等四个主导产业,各建设一个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下称“培训基地”),负责主导产业重点需求工种技能培训工作。
二、申报主体
“1+3”主导产业重点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在本行业具有龙头引领地位,其生产技术、产业规模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二)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具备培训过程全程视频监管条件。
(三)理论教学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具备实操培训条件。
(四)开设本行业急需、紧缺职业技能人才培训职业(工种)不少于5个。
(五)具备良好的师资保障。每个培训职业(工种)具备对应领域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技师以上技能人才师资各2人以上。
(六)具备良好的生活保障。申报企业在市(县、区)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除保障午餐外,无需另外建设学员生活保障设施。申报企业在市(县、区)中心城区规划区外的,须解决学员用餐、住宿等保障条件。
四、补贴标准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贴200万元。
五、申报资料
申报主体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申报,并如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眉山市“1+3”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1)。
(二)培训基地建设情况报告(内容需按照申报条件进行逐项说明并附佐证资料)。
(三)培训基地管理制度。
(四)其他相关材料。
六、申报程序
(一)建设主体申报。申报企业属市属园区管理企业的,由申报主体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提交申报资料。申报企业属县(区)、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园区管理企业的,由申报主体向县(区)人社部门、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社会事务局申报,由县(区)人社部门、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现场初步核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就业创业中心相关人员共同组成工作组,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申报企业属县(区)、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园区管理企业的,邀请县(区)人社部门、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参加现场核查。
(三)组织专家评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从相关领域行业、企业、院校负责人和技能专家库中选取5人以上组成专家组,其中技能专家不低于50%,专家组成员不得来自申报单位。由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复核、评审并填写《眉山市“1+3”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评审表》(附件2),提出评审意见,总分低于85分或单项得分低于单项总分的70%的视为不合格。
(四)按程序审定。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同市财政局,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形成专项报告按程序公示后报送审定。如同一产业培训基地有2户以上企业进行申报,由专家组按照评审标准综合打分后,择评审合格且得分最高的申报企业作为推荐企业报送审定。
(五)兑现补贴政策。经认定的培训基地,申报企业属市属园区管理企业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申请兑现补贴资金。申报企业属县(区)、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园区管理企业的,由县(区)人社部门、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社会事务局负责向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申请兑现补贴资金。
七、运营管理
(一)业务指导监督。各级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培训基地提高职业培训能力,完善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条件,将培训基地纳入培训补贴机构目录,对培训基地运营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受理培训基地补贴性技能培训办班申请、培训过程监督、培训补贴审核兑现等。
(二)实行动态管理。培训基地要将主导产业急需紧缺工种技能培训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稳定保障技能培训所需师资、教学、生活等条件,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对因企业自身原因不再具备本办法要求的培训条件且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现场核查确认后,按程序公示后报送审定,取消其培训基地认定。
八、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22年4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与《政策措施》同步。
附件:1.眉山市“1+3”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
2.眉山市“1+3”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评审表
附件1
眉山市“1+3”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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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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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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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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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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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展培训职业(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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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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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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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纳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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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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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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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事项 |
本公司承诺: 我司知悉《眉山市“1+3”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承诺在申报过程中提交的资料、填写的表格内容属实,如有虚报,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主要负责人签字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眉山市“1+3”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评审表
申报单位:
评审内容 |
指标要求 |
满分值 |
专家评分 |
行业地位 |
企业在眉范围内具有行业龙头地位,其生产技术、产业规模处于领先水平。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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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健全 |
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 |
10 |
|
具备培训过程全程视频监管条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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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条件 |
理论教学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具备实操培训条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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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工种 |
开设本行业急需、紧缺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工种不少于5个。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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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保障 |
每个培训工种落实对应领域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技师以上技能人才各2人以上。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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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保障 |
在市(县)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具备保障午餐条件。申报企业在市(县)中心城区规划区外的,具备学员用餐、住宿等保障条件。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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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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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意见 |
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