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范宇 张绍元任免职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139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范宇为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绍元为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绍元眉山市项目工作推进中心主任职务。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

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眉山军分区。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