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辉等任职的通知


眉府人〔2021〕3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辉等任职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137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刘辉为眉山市公安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王飞为眉山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刚为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文莉为眉山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

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眉山军分区。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