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眉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
电话:028-38168622
邮编:620010
眉府人〔2021〕3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辉等任职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第四届人民政府137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刘辉为眉山市公安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王飞为眉山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刚为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文莉为眉山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2021年2月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
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眉山军分区。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