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

眉府办发〔2021〕2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2年)》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眉山市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

眉山市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2年)

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服务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对标全省“5+1”现代产业体系和眉山“583”农业产业体系、“3+3”现代工业体系和“443”现代服务业体系,以“市场主导、创新融合、重点突破、同城发展、安全规范”为发展原则,全市基本建成泛在感知、高速连接、协同计算、智能决策、绿色安全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实现5G、政务数据云聚集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全覆盖或组网。主城区新型智慧城市基本建成,县城基本实现智慧化改造,城市数据实现统一汇聚和互联互通。创新基础设施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发展目标。经过2年发展,全市数字经济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各领域数字资源开放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数字经济前沿基础和关键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重点产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基本完成,政府、社会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突破,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和城市数字化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到2022年底,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全面完成,“数字政府”基本建立;重点产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基本完成,数字经济对一二三产业的赋能作用进一步凸显;培育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数字经济企业20户,数字经济总产值年均增幅20%以上,位居全省前列,全市数字经济产业生态格局初步形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大部分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建成10个智能工厂、30个数字车间,500户企业实现“万企上云”;建成集中式充电站30座,分散式充电桩3000根;建成5G基站6000个以上;创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打造智慧农业应用示范基地10个、益农信息示范社500个。

二、加快建设新型信息基础设施

(三)加快部署5G网络建设。加快推进5G产业,以清华启迪5G科技城等项目为重点,积极开展5G核心技术在高清视频、智慧交通、智能制造、远程医疗等领域的典型应用。支持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载体,打造集“研发、服务、投资、孵化”为一体的创新发展试验基地,构建5G产业联盟、应用联盟。积极开展5G应用创新,加快5G商用和推广,优先实现5G网络在交通枢纽、产业园区、热门景区、核心商圈等深度覆盖。到2021年底,建成5G基站约3000个,实现市、县(区)城区重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到2022年,实现城镇、重点交通沿线、重点旅游景区5G网络全覆盖,不断提升大带宽、低延时、广连接的网络供给能力。支持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安全应急、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5G+”融合应用示范。〔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通发办、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全面推广政务云工程。提升眉山华为大数据中心云服务能力,引导数据中心向规模化、一体化、绿色化、智能化、国产化方向发展,加快推动所有业务系统上云迁移,建设统一的政务服务云体系和云灾备服务体系,建设外网协同办公平台、行政效能视频监察系统、党务政务热线平台系统(升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时空信息管理平台等。统筹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应用,实现市、县(区)、乡(镇)各级电子政务外网系统全光纤覆盖,提高政务网络出口带宽,提升各级电子政务外网接入贯通率,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实施业务专网整合迁移计划,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单位)非涉密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对接整合,加强电子政务专网和外网的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政务信息中心、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大力发展物联网工程。结合5G等新技术应用,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对传感器、摄像头、电子标签等物联网感知设备的统筹布局和共建共享,并应用于智能停车场、智能仓储、综合交通管廊等新型物联网集成载体,加快智能传感器、物联网芯片、传感器网络组网和管理等的研发与产业化。以眉山优势产业为基础,推动物联网示范应用,孵化形成物联网领域的关联型企业。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物联网连接管理平台、设备管理平台、业务分析平台,统筹交通、物流、能源领域现有网络、平台的共建共享,形成基于底层“万物互联”的框架体系。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城市安全、生态环境、交通管理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发展以数据和云平台为基础支撑的物联网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探索构建跨行业物联网运营和支撑公共平台,实施产业功能区物联网全覆盖工程,推动智慧园区建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通发办、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制造业企业、信息通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等牵头或联合建设跨行业、跨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东坡泡菜、食品加工等领域的互联网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技术实力,发挥专业优势更好服务企业数字化改造和升级。支持平台加强内部合作,完善平台功能,加快面向不同行业和场景开发模块化、低成本、快部署的应用服务,探索商业模式创新。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通过按需付费的模式,使用平台通用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业务系统,降低信息化一次性投入成本,快速提升信息化水平。支持工业企业围绕企业生产管理关键环节,运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进一步降本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通发办、市发展改革委、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加快发展人工智能。加快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融合,推动智能芯片、智能计算、智能交互等关键技术率先在医疗健康、电商、公共交通、金融、教育、农产品加工等细分领域实现突破。重点发展智能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智能终端等产品和服务,推进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治理体系建设,以数字经济产业带为核心,培育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构建基于医疗、环境等方面的人工智能开放平台,加强人工智能技术与产品开发,利用5G等技术提高人工智能的学习能力,满足对数据的低延时传输需求,推动可穿戴设备、智能网联汽车、消费级无人机、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能产品的消费体验,促进人工智能产品技术、产品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通发办)

(八)推进区块链产业布局。立足全市区块链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人才引进与培育、创新示范应用、产业平台建设,提升区块链核心创新能力。支持传统企业开展区块链应用场景建设,加强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推动成果在全市实施转化。实施区块链应用示范工程,支持本土区块链企业优先参与全市数字经济与智慧城市建设,探索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推动区块链与金融、物流、医疗、能源等行业广泛深度融合,发展区块链专业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区块链创新创业的支持,不断完善区块链支撑体系。(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三、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

(九)加快智慧城市建设。依托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智慧眉山建设行动计划》,按照“基础先行、民生优先、平台突破、示范带动”的建设思路,逐步推进智慧眉山项目建设,加大城市公共设施、建筑、环保等领域智能化改造力度,加快推进污染源智慧环境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到2022年底力争完成智慧警务、智慧医卫、智慧教育、智慧体育、智慧卫生(人社)、智慧信用、智慧政务、智慧住建、城市大数据平台、智慧环保、智慧水务、智慧财政、美好眉山等项目建设,建成广泛、融合、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公共服务和政府治理水平大幅提升,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效应更加显著,实现惠民服务无处不在、在线政府透明高效、城市治理精细精准、信息经济融合创新、安全体系自主可控五大战略目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通发办、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加快智慧交通建设。推动车路协同示范项目建设,依托四川启迪基于5G车路协同车联网大规模验证与应用项目打造车路协同与云控平台的“车路网云一体化”体系。依托智慧交通建设项目,开展数据应用,打造城市智能体,推进成眉市域铁路和岷江航道智慧化建设。综合城市公交、营运车辆、位置信息、气象、运营商等数据,进行日常路网运行监测与协调管理,推动平台互联、数据互通。依托城市数据大脑和智慧交通应用系统,实现数据的汇总展示以及扁平化的指挥调度,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与综合利用,构建城市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系,建设交通监控指挥中心,交通安全应急指挥平台等。开展大数据在交通中的应用,通过城市智能感知网,对复杂天气、事故、各种突发事件进行实时分析,为用户提供精准的出行服务。〔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布局。依托《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抓紧实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确保2021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尽量超前建设,超前布局。新建的城市公共停车场(库)、公共建筑停车场(库)、住宅小区和商业项目机动停车场(库),按总停车位的10%以上规划充电设施,配备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相对集中布置。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已建项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逐步实施,充电设施达到总停车位的5%以上。加快在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公共服务区域建设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力争用2年时间大幅提升全市充电服务水平,初步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布局合理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国网眉山供电公司、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基础设施创新体系

(十二)实施创新发展工程。推进万象创新科技等10个企业争创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鼓励县(区)和园区建设数字经济双创中心,构建“研发、孵化、科服、社区”四位一体的科创体系。创新建设应用平台,在产业发展、民生服务、政府治理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借助成都数字经济智库和创新优势,落地试验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优化区域创新环境。以争创国家级、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重点,参与制订行业标准,以标准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动漫游戏等领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聚焦重点产业链,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方向,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为目标,引导企业与国内外优势企业加强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合作,共建大数据应用研发中心、展示中心。加快形成产业创新发展态势,通过参与国、省数字经济高峰论坛、产业招商活动等,招引一批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和创业团队落户,形成眉山科创金三角引领、全市协同的创新创业高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经济合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以加快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为主抓手,以创新发展和扩大开放为突破口,开展全市营商环境评估优化,巩固提升既有优势,全面补强短板弱项,构建部门协同、市县联动、市场支撑、共同推进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围绕推进项目工作提速增效、涉企服务提质增效、降低企业成本、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优惠政策,依法依规配套出台、落实初创企业在开支减免、税收减免、贷款利率减免、水电价格折扣、网络基础设施保障等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十五)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建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市级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研究制定重大政策,督促落实重大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市、县(区)、园区协同推进,强化市级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推进机制、经济运行动态监测机制、专家咨询决策机制等。加快建立全市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目标绩效管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委目标绩效办、市统计局)

(十六)加强产业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新基建项目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新基建项目落地落实。加强对企业的信贷支持,落实相关信贷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发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支持金融机构给予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库企业利率优惠,保障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引进和培育数字经济发展风险投资机构,扶持数字经济产业和应用项目。探索设立国有平台公司从事数据资产管理和开发应用,鼓励市本级和县(区)国有平台公司建设运营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载体。搭建数字技术应用、公共服务、投融资、科技创新等平台,为数字经济企业和人才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国资委、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十七)健全数据安全管控。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确保公共数据安全开放共享。探索建设面向政府信息采集和管控、敏感数据管理、数据交换标准和规则等领域的大数据安全保障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使用、开放等环节涉及信息安全的范围、要求和责任。研究制定数据应用违规惩戒机制,加强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力度。(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十八)建立安全预警体系。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共享和应用全过程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云安全监管,健全网络安全风险预警、情报共享、研判处置和应急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责任单位:市数字经济发展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