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年报数据专栏>>正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jxhgcyyq/2024-00003  发布机构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4-0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眉山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坚持从五个方面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园区发展、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重点做好了园区管委会机构职能和领导简介、产业项目环评、基础建设项目环评、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公告、年度财政预算决算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园区收到和处理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申请人未明确正确的受理机关名称,且本园区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告知其补正相关内容并向正确的受理机关申请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压缩了信息公开内部流程,同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领导班子已公开信息更新,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市委市政府网站开展信息公开。所有公开信息均要求承办责任部门仔细校核数据、日期等关键信息,公开时认真确定发布栏目,反馈已发布链接,确保信息检索、查阅和下载方便,同时不定时开展已公开信息检查。此外,后台发布账号确定专人管理,并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五)监督保障情况。园区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党政办定期利用周例会、职工会等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园区管委会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90.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主动公开信息不丰富,部分可公开内容没有第一时间公开,对园区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偏少。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工作培训,并完善机制加强审核把关,增加主动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准确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关闭窗口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