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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nyncj/2024-00010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涵盖眉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眉山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部署,全市“三农”工作以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为引领,坚持“以粮为主、做强产业,统筹城乡、促进融合,改革赋能、激发活力”,扎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强县域经济带动乡村振兴、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强市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和美新家园、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重点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3〕10号)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范围、途径,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共计发布160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并依法依规及时进行了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信息维护工作。在网站日常安全管理中,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对每篇信息是否适宜公开、编辑是否规范、文字是否错误等要素进行审查,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同时,根据主管部门对网站的动态监测提示,及时开展对照性检查和整改工作,确保部门网站更新及时,信息发布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按照信息化建设的目标要求,积极维护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做好目录规范、优化升级和内容发布,促进了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

(五)监督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农业农村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高质量抓好落实。同时,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公文处理等工作流程,加大审查力度,明确承办人、承办科室、分管领导、局领导等审核流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规范性、准确性、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7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取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有时还不够及时、内容还不够全面,尤其是在文件解读、行政处罚、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等方面还需加强。二是主动公开、常态化公开政府信息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涉农政策解读的规范性还有待加强,解读方式不够丰富,指导力度不够持续,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拟建立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在单位科(室)、站、中心公文拟稿环节新增“公开属性”必选项目,设置“主动公开”和“不主动公开”选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将内容和公开属性合并审核,理顺公开流程,增强公开时效性和科学性。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策法规学习,强化信息公开日常管理,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督察督办,持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涉农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统筹运用文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卡通动漫、图解图表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着力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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