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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czj/2024-00002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1-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根据2023年眉山市财政局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强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年度财政预算、年度预决算、财政监督、行政处罚等财政相关信息,做到政策文件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财政信息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及时在政府网站更新依申请公开条件要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做好政策解读。全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条,全部按时处理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控发布程序,严格财政信息内容发布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严格按照《眉山市财政局保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眉山市财政局信息上网复查制度》,编制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内容准确审查责任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市政府网站平台发布财政预决算、财政监督、行政处罚等相关财政信息,定期维护更新局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的工作体制,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二是细化落实。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同时,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三是加强长效管理。积极参加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并对全局干部进行保密教育,学习保密法规和技防要求,掌握应知应会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与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有一定差距,政务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国办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2023年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检查指标》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持续在主动公开力度、政策解读形式、依申请公开质量、政务服务优化等方面提质增效,更好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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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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