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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jxw/2018-00011  发布机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开日期 2018-03-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81号)文件要求,特发布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信息公开载体。我委信息公开载体主要是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方网站)。

(二)组织机构情况。我委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白灵贵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信息公开目标任务》,从严规范了信息发布内容审核程序,对拟发布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等严格报批审核。确定了信息公开责任人,实行对每条信息公开内容负责到底,在确保信息公开全面性的同时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7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7年,我委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2017年,我委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企业特殊情况的不予公开。

(五)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2017年,我委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作了一些工作,但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委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工作的要求,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加大公开力度。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二是继续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网站群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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