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眉山市发展改革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18〕6号)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我委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及发布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我委需公开的信息内容,将任务分解至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及时通过有关渠道进行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7年我委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LED公开栏等多个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政策文件、财务信息、人事任免、行政权力运行、办事服务等各类政务信息405条,办理回复网友各类热点问题来信来电22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接受、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依法做好相关工作。2017年,我委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2件。
(三)其他。2017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收费。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制定行政权力流程图。制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流程图,定期开展执法培训,采取“以案说法”、“法律讲堂”等形式,让执法队员学习掌握涉及我委行政处罚权内容、依据、标准等,确保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二)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严格按照省、市两级政府关于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要求,通过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将相关行政权力信息和流程图予以公开。2017年,公开运行行政处罚案件1件,除行政处罚相对人个人信息外,对办案流程、执法人员、证据材料、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决定等均在行权公开运行平台上进行了公开,同时在我委门户网站上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到目前为止,无一件超时办理,无一件问责案件。
(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我委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建设“一流发改”的重要抓手,对人大代表所提建议和意见,将办理程序细化为受理、登记、确定承办科室、制定办理措施、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回访等10个步骤,每个环节都做到认真细致,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答复、事事有交代。2017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2件,其中主办5件、会办17件,办理政协提案34件,其中主办5件、会办29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办理完结,按时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均为100%。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信息公开覆盖不全面、新媒体平台信息更新、发布频率偏低、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针对以上不足,我委将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效开展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拓展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及时准确。
(二)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平台,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提高公开效率。
(三)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细化信息公开各个环节,做到责任明确,流程规范,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做到每月通报一次,对信息工作发布不及时的科室实行问责。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