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2017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的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专人负责。为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我局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局领导工作分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定期不定期更新网站信息,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坚持制度,责任到位。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操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了信息公开总的指导原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切实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增强了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改善了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了我局为民服务的工作效率,大力营造良好、畅通的政务信息公开环境,为我市安全生产监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狠抓落实,公开全面。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眉山市人民政府网、本单位网站和微博共发布政务信息41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计划总结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42条,人事信息3条,财务类信息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58条。
二、下步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改进措施、解决困难问题。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眉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