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6〕3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2017年,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条例》、《通知》为导向,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以门户网站为信息发布载体,在加强网站信息安全工作方面,制定发布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安全;在信息公开方面,制定发布了《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健全了网上信息的拟稿、审查、发布公开程序和相关工作机制,对栏目内容和信息发布责任进行了细化分工,确保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
(二)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涉及重大政策措施、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产权拍卖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信息,交易中心都通过网站、报刊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8月15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新平台上线运行,增加今日交易信息公示,其他交易信息公示,曝光台等栏目;政策法规按国家层级、行业类型分类管理;网上办事提供办事指南下载,开设QQ在线咨询服务;大大提高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办事效率。
(四)进一步加强与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通过技术对接,与省级平台搭建互联互通渠道,实现数据自动推送和信息共享。2017年,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推送公开信息8059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602条,比2016年增加62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03条、工作动态信息25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1条、交易信息1475条。
(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07条。
(二)通过中心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602条。
(三)通过中心大厅放置的触摸屏、LED多媒体显示大屏公开信息361条。
(四)通过《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27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没有收到公民和组织提起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收费减免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所有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项目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没有收到因信息公开问题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收到公民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诉讼。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没有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市政协提案。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深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2017年,将从三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认真对网站栏目进行改版,增设互动交流、政务要闻等板块,并纳入政府网站管理。二是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充分应用“互联网+”,不断扩大信息覆盖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家、省、市三级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