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18〕6号),市旅游局围绕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工作和全域旅游建设工作,结合旅游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旅游工作关注民生、服务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市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和平台、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营造信息公开氛围,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延伸、内容不断深化、制度不断健全、载体不断丰富,做到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具体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市旅游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了责任科室、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和目标任务,完善内部管理和督查考核制度。局办公室能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积极部署工作,制定落实措施。一年来,全局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全局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在局班子的领导下,通过业务部门的积极协调,相关科室的认真配合,全员积极参与,较好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有序的开展。
(二)多管齐下、加强平台建设。2017年,市旅游局积极利用眉山市智慧旅游平台、眉山市旅游信息网、眉山市旅游资讯网和官方微博、微信,让眉山旅游信息更贴近社会群众,更接地气。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法规文件、市场监督、行政审批、旅游规划、旅游统计、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密切与政务网、四川在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合作,拓宽了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
(三)强化培训、高效实施。2017年,我局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举办了3次信息化工作相关的培训会,培训人次达600余人。同时,市旅游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力和财力保障,落实专门经费和专人负责,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负责网上公开平台管理维护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较好地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办理、审核、填报等操作要领,提高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分类公开、科学实施。2017年,市旅游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抓了固定性内容的公开。对公共服务规划、标准,旅游安全政策、法规和旅游发展规划等内容,做到长期公开,及时更新。二是抓了常规性内容的公开。对旅游投资、扶贫,旅行社、饭店、景区和导游管理,星级饭店评定等行政权力运行的内容,做到定期公开,确保公开、透明、公正地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抓了热点问题的公开。对五一小长假、十一黄金周等进行了旅游信息预报和提示,严防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四是抓了依申请信息的公开。本着对申请人负责的态度,进行认真收集、查找,并逐条给予答复,始终做到热情接待、依法办理,确保了申请人的权益。同时,我局还主动公开了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重点工作的信息。
(五)及时公开“三公”经费。我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财政部关于部门决算批复的有关文件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分别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和2017年预算数、行政经费支出统计数。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截至目前,利用各类平台和载体发布信息975条,向省上报送信息611条。
2.本年度,全市举办了大型旅游节会活动70个;组织参加了国内外大型旅游展会活动21次;参加了各类旅游推介会、新闻发布会6次;举办了眉山专题旅游摄影展4次;组织了全国知名媒体来眉采风活动2次;在旅游卫视播出了眉山旅游节目2期;在央视播出了眉山旅游广告片,进一步宣传推介了眉山旅游。
3.本年度,公布了2017年部门预算,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和2017年预算数、行政经费支出统计数;公布了单位职工调进、调出情况及晋职晋级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起,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三)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本年度截至目前,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共接受并及时处理公众咨询466次,全年无旅游投诉。咨询内容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服务质量等方面,较好维护了公众的利益。
七、2018信息公开工作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发现诸如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等问题。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在抓好固定性内容、常规性工作信息公开的同时,继续抓好旅游安全、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公共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招投标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信息的公开,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看责任是否到位,制度是否执行,工作是否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