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眉山市林业局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三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眉山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8197843;传真:028-3817716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市林业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7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和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组建了由局分管领导牵头,纪检监察、局办公室、资源林政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支专门的队伍负责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确定一名信息管理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分别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科室需要公开的信息,统一提交给信息管理员。
二是健全配套制度。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眉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眉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试行)、《眉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试行)、《眉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试行)进行了修改,严格执行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程序。同时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强化过程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公开。
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落实。对业务科室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科室局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分管领导审核负责,并定时限、定要求、定责任,从程序上确保了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共编写、上报信息439篇,其中在市林业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439条。其中:眉山林业概况信息3条,计划总结信息2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1条,林业工作动态信息188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信息1条,行政执法信息10条,其他信息13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通过“眉山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四川省林业厅”网、“国家林业局”网、《眉山日报》等媒体公开林业信息,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林业信息提供方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现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总量还不大,特别是最新政策解读文件公布不及时。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便民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不够大,部分群众对这项工作不够了解。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别是对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化工作管理办公室提出的要求,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整和完善,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网站和市林业局门户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对市林业局门户网站有关栏目进行调整充实,使之更好地发挥服务群众的作用。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主抓、局纪检组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部署要求列入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依法公开、高效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抓住林业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在眉山林业局网页上需要公开的信息,特别是涉及林业民生工程、重点工程项目等政府信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坚持把信息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绩效管理范围,在科学制定考核指标的同时,加强日常监测和动态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严格考核评估,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眉山市林业局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