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公开信息的报送及审核流程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由信息员、科室负责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别初审、审核和审批并进行保密审查后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建立健全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
(三)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眉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函〔2017〕6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认真梳理本年度信息公开内容,制定发布信息公开目录,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房地产管理、保障性住房信息、村镇建设、房屋征收等领域的信息公开,详解分解信息公开任务并落实具体责任科室及单位。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一)基础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我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等网上平台,主动公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财务信息、人事任免、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性住房等各类政务信息253条,2017年办理回复省长信箱、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和部门信箱群众来信343件。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及结果公示信息、处罚信息142条;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3条;房地产市场管理2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1条;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信息11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受理1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无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够全面。2018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充分调动科室及下属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及时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使政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附件:1.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统计表
2.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分项统计表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