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8〕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和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工作,由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编制此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眉山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办法》,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每季度国家、省、市三级开展的在线检查,确保访问运行正常,内容及时更新,无错链、死链。在市信息办的指导下,与市级部门之间开展了门户网站交叉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市局实行“周巡查、季通报”制度,每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网上巡查,每季度通报一次。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更新和充实。2017年9月开展了门户网站内容专项安全检查,对门户网站自开办以来所有上传2万余张图片进行了人工审查,对其中包含的地图等敏感信息进行了有效处置。
(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平台建设及管理,按照《政府门户网站发展指引》要求,从域名地址、页面布局、栏目设置等方面,开展了网站规范化建设整改。实施了市局门户网站与省厅新征地信息平台的接口对接,进一步加强了门户网站上征地信息公开力度。新增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中央环保督察”专栏。
(三)加强互动沟通交流。9月15日上午,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围绕“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组织开展了在线访谈,就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热点疑点问题回答了网友提问。全年通过网站“政策咨询”、“12345”眉山党务政务服务热线网、“眉山国土”政务微博、眉山人论坛等方式受理在线咨询100余次,较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阳光、高效、规范、便民的服务,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全局共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3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2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0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04条,人事类信息39条,财政类信息9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6条,其他信息907条。
(一)通过眉山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79条。
(二)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84条。
(三)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接待公众查询信息203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其中,现场当面申请8件,占14%;传真申请17件,占28%,网络申请33件,占55%;信函申请2件,占3%。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全年共办理答复60件,占100%。其中,属于同意公开15件,占2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45件,占75%。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所有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项目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诉讼28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市局政府信息公开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中兼职的多、专职的少,业务技能有待提高。
2018年,将从三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基础信息公开工作,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队伍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回应公众关切,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不断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从而赢得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更多的理解、支持和信任。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