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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mssrmzf/2020-00003  发布机构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18-03-08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及全市各级行政机关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档可在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ms.gov.cn)“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

一、概述

2017年,眉山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条例》《通知》为遵循,以“五公开”为重点,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实现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发展的良好态势。主要采取了以下八项举措。

一是细化公开职责。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了《关于印发眉山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函〔2017〕68号),细化了六县(区)政府、50个市级部门六个方面25项具体公开任务,进一步强化了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各市级有关部门重点落实的信息公开联动协调机制,确保了公开内容保障到位、任务细化到点。

二是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 “谁起草、谁审核”等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和保密审查规定,每月一次集中开展门户网站找错纠错行动,全年共发现、整改各类信息公开问题3000余处,有效杜绝门户网站缺失信息、错误信息和“僵尸”信息等公开工作的“顽症痼疾”。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围绕群众关注关切,着力加大对放管服改革、保障性住房、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10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全市累计公开以上重点领域信息25600条。

四是强化阳光行权。建立了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市纪委监委、市依法治市办、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配合的阳光行权联合督查机制,将调整后的行权责任清单在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其中,市本级共涉及49个行权部门5158项行权责任事项,六县(区)共35144项行权责任事项,实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上网运行。

五是加强回应互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务舆情收集、回应、研判和处置工作。以在线访谈、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为主渠道,广泛收集群众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等,逐一进行分类回应和结果公开。全年共开展热点回应1632次,信息公开回应、互动工作实现及时、准确、高效运行。

六是加大政策解读。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意见》(眉委办发〔2014〕12号)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眉府办发〔2017〕22号)要求,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市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和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全年发布政策解读稿228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传递了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意图。

七是完善矩阵平台。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投入专项资金,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改版、信息公开目录以及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市级部门信息公开、县(区)信息公开,涉及政府领导、政府文件、政策解读等36个栏目,六个县(区)和66个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抓牢抓实传统公开平台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推进政务公开载体向多元化、矩阵式协调运行。截至目前,全市开通政务微博76个,政务微信120个。其中,市级微博17个、微信15个;县(区)部门微博59个,县(区)部门微信105个。

八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月巡查季通报”制度,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每月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巡查督导,每季度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进行全市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市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2343条,较去年增加5000余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322条,计划总结类信息6758条,规范性文件信息8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33086条,人事类信息311条,财政类信息155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7899条,其他信息11332条。

(一)通过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2735条。

(二)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20326条。

(三)通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接待公众查询信息65126条。

(四)通过各级政府文件公开栏公开政府文件2148份次

(五)通过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398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1件,其中:现场当面申请8件,占6.6%;网络申请35件,占28.9%;传真申请18件,占14.9%;信函申请60件,占49.6%。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行政执法等领域。全年共办理答复121件,占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32件,占26.4%;同意公开25件,占20.7%;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45件,占37.1%;申请信息不存在3件,占2.5%;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6件,占13.3%。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市六县(区)政府和市级相关单位均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市共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三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三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三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三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三件。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市政府共收到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和市政协三届六次会议建议提案共256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72件,市政协提案184件。所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公开。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如: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中兼职的多、专职的少,责任意识和业务技能参差不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不够,个别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政府文件、工作动态,对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形成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搜集、编制、发布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在应用互联网技术方面仍然参差不齐,“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尚需进一步深度融合。

2018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53号),结合我市实际扎实开展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进一步细化各县(区)、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常态化”的政府信息编制、存储、共享和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二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经验介绍、案例选讲、导师授课等方式全面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继续加强基础信息公开工作,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尤其加大对公共服务类信息的保障力度和重大政策文件的公开解读等工作。四是深入探讨和推进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群专业化建设和集约化管理,切实发挥我市门户网站群的信息发布、回应公众关切、提供便民服务等功能,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从而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服务水平,以公开透明赢得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更多的理解、支持和信任。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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