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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人才奖励)每年对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出口认证的经营主体
发布时间:2025-06-26来源:彭山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发布层级:彭山区

(四)执行层级:彭山区

(五)适用地区:彭山区

(六)有效期:2023年2月1日—长期

(七)申请对象: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

(八)申报条件:当年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出口认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九)申报时限: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

(十)兑现标准:按照《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区)创建若干扶持细则的通知》(眉彭府办发〔2021〕5号)相应条款实施

(十一)兑现方式:其他

(十二)兑现时限:90个工作日

(十三)受理部门(单位):彭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惠企政策服务专窗

(十四)办理部门(单位)及咨询电话:眉山市彭山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028-35081863

(十五)政策依据: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支持彭山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人才“领跑彭山”七条措施》的通知(眉彭委人才〔2023〕2号)

二、受理标准及审查要点

(一)认证证书

1.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相关单位审核盖公章。

2.审查要点:

(1)证书真实有效;

(2)相关单位审查并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在证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 : 028-12345 (眉山区域拨打)   电话2 : 028-38119999 (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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