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眉山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含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限制是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即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该法定退休年龄对照《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中明确的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表执行)。我们将保持密切关注,如交通运输部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限制作出调整,将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市运输中心)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 : 028-12345 (眉山区域拨打) 电话2 : 028-38119999 (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 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