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套建设“四中心”(育秧、烘干、加工、实训)。引进业主(或国有平台公司),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粮食园区规划。重点打造高标准农田核心示范区1000亩粮食种植展示区开展集中育种示范:周边配套农产品烘于中心、农机设备服务中心和基地管理中心(展示 厅和专家大院等)。涉及项目基础设施投资资金由业主 (或国有平台公司)自筹51%,财政 补助49%补助采用“拨改投”模式进行。
2.完善园区配套设施。由供排水公司、电力公司和燃气公司按照项目建设需要,推进园区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报管委会审定和据实解决。
3.支持园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和大户根据生产需要投资农田水利 基础设施化配套项目,项目建成验收后分类给予一次性奖补。具体奖补标准根据当年资金额度统筹使用,实行一事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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