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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

眉山天府新区关于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有什么惠企政策?
发布时间:2025-06-26来源:眉山天府新区商务局

1.支持发展社区基本生活配套商业。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在新区重点商圈开设商超(生鲜 超市)、餐饮类、药店、美发、文体娱乐等便民门店。对开设在同一小区的每一类别的首 店,持续运营1年以上,投运面积25平方米(含)以上的,按30元/平方米/月标准给予市 场经营主体12个月的运营补贴,单店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做大做强楼宇经济。鼓励服务业项目落户重点商圈现有商业物业。支持利用物业 面积达到0.3万—0.5万(不含)平方米、0.5万—1万(不含)平方米、1万—2万(不含) 平方米、2万—3万(不含)平方米的项目运营主体,完成装修并开业运营后分别给予50万 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奖励分两年按60%、40%比例兑现,政策兑现期间 需保持正常经营。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可参照执行。

3.支持发展首店经济。鼓励国内外知名品牌餐饮、商超、潮流网红、新业态且经营面积 3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企业)落户新区。对国际知名品牌企业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或自 持物业在新区开设川内首店、眉山首店、新区首店,完成装修并开业运营后分别给予企业 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国内知名品牌(含中华老字号)企业签订3年以上入 驻协议或自持物业在新区开设川内首店、眉山首店、新区首店,完成装修并开业运营后分别给予企业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4.支持新办酒店、特色民宿。鼓励经营主体在新区重点商圈新办酒店。支持房间数 100—199间、200间(含)以上,且房间平均面积20平方米(含)以上,持续运营1年且完 成入统的企业,分别给予经营业主50万元、100万元奖励。支持开办特色民宿酒店,对房 间数达到20—40间、40间(含)以上,且房间平均面积30平方米(含)以上,持续运营1 年且完成入统的企业,分别给予经营业主50万元、100万元奖励。

5.支持打造特色商业街区。鼓励运营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或由产权单位自持物业统一招商运营特色商业街区。对运营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且开业率达到60%以上的,给予街区运营管理公司或产权单位一次性50万元业态招引奖励,每增加5000平方米且开业率达 60%以上的,再奖励5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新晋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特色街区分 别按每条2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给予打造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

6.支持招引重大项目落地。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购地费)3000万元以上(含)的服务业项目,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的1%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具有带动效应的项目,可给予“一事一议”优惠政策。

7.鼓励国有企业参与招商。鼓励国有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物业,通过免租金、免物业费、 装修补贴、资产入股等形式积极参与项目招商、商圈打造、消费场景营造等生活性服务业建设。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 : 028-12345 (眉山区域拨打)   电话2 : 028-38119999 (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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