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其他(安全生产)
(三)执行层级:眉山市
(四)适用地区:眉山市
(五)有效期: 2024年3月至2029年3月
(六)申请对象:所在辖区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七)申报条件:
1.依法经营、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2.近两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因安全生产工作被约谈、告诫等;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6.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计划;
7.保障安全经费的投入;
8.纳税和征信记录良好,近两年内未受到应急、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行政处罚,无拖欠劳动者工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10.首次纳入“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示范工程”。
(八)申报时限:2024年至2029年每年2月至3月
(九)兑现标准:对首次纳入“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示范工程”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十)兑现方式:其他(十一)兑现时限:市政府通报奖励后30工作日
(十二)责任单位:眉山市应急管理局
(十三)责任科室:法规宣传培训科
(十四)咨询电话:38194250
(十五)申报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一环北路249号
二、申请材料
(一)基本信息表
材料要求: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
(三)证明符合申报各项申报条件的佐证资料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例如首次纳入“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示范工程”的通报文件,相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相关制度、操作规程汇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等。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 : 028-12345 (眉山区域拨打) 电话2 : 028-38119999 (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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