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交的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登记中心现场提供、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
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3、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已婚的带结婚证、离异的带离婚证,丧偶的带结婚证和死亡证明);
4、原权利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买卖住房如需享受税收优惠,提供买卖双方及家庭成员户口本。
二、办理环节:提交申请材料。
三、收费标准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四、办结时限:6小时办结。
五、办理机构:眉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 : 028-12345 (眉山区域拨打) 电话2 : 028-38119999 (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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