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3张2寸近期白底免冠彩照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残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第二步:视力、听力、言语、肢体4类申请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到眉山市中医医院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精神和智力类申请人由眉山市东坡区精神病医院采取集中评定方式进行评定,评定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针对瘫痪在床的人员,由区残联组织眉山市中医医院医生团队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入户评定。
第三步:评定结果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残联进行公示。第四步: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残联领取残疾人证。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 : 028-12345 (眉山区域拨打) 电话2 : 028-38119999 (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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