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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务

关于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所需材料的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25-06-24来源:东坡区民政局

一、办理离婚证所需提供如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5.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二、办理补领离婚证所需提供如下材料:

1.当事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

3.当事人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或者信息共享获取的婚姻登记电子档案。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 : 028-12345 (眉山区域拨打)   电话2 : 028-38119999 (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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