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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

异地就医备案变更。备案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如遇下列情形,可按规定申请变更原备案登记信息
发布时间:2025-06-25来源:东坡区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原则上在备案生效后6个月内不得申请变更。因退休安置地、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凭有关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因病情需要且由具备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的,凭有关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参保人员的参保险种等参保关系发生变化的,凭有关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参保地发生变化的应重新备案。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 : 028-12345 (眉山区域拨打)   电话2 : 028-38119999 (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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