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

环境保护

垃圾分类识别
发布时间:2025-06-24来源: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可回收物:是指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主要包括:

1.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

2.包装塑料和容器塑料等。

3.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

4.铁、铜、铝等金属制品。

5.旧纺织衣物、鞋帽和纺织制品等。

6.废弃电子产品。7.废弃塑铝复合包装。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 : 028-12345 (眉山区域拨打)   电话2 : 028-38119999 (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 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