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的通知

眉府发〔20256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眉山市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5428



眉山市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重要论述,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天府森林四库”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418号)要求,高质量建设眉山“天府森林四库”,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天府森林四库”建设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改革创新、共建共享;坚持“粮库”先行,充分挖掘“钱库”价值,提升发挥森林“水库”“碳库”功能,做到目标融合、任务融合、项目融合、政策融合,实现优势互补、要素共享、各展特色。

(一)着力蓄水于山,全面提升森林“水库”功能。发挥森林涵养水源、巩固水土的作用,扎实推进绿化眉山、营造林工程和国家储备林、水源涵养林等项目建设,通过集约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可持续经营等措施,进一步稳定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到2027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370万亩、森林固土能力达到453万吨、森林蓄水能力达到12亿立方米;到2030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379万亩、森林固土能力达到479万吨、森林蓄水能力达到13亿立方米。

(二)着力藏粮于林,不断扩大森林“粮库”规模。按照《建设“天府森林粮库”眉山行动方案》部署,加快构建“一核、两翼、


多点”发展格局,通过开展木本油料优化、笋用竹培优、森林药材提升、经果林提质、林下种养扩面等五大行动,不断丰富森林粮食种类,扩大利用规模,提升优质“林粮”供应能力,扎实推动森林粮库建设。到2027年,全市森林粮库经营面积达到251万亩,年产“林粮”180万吨;到2030年,全市森林粮库经营面积达到285万亩,年产“林粮”200万吨。

(三)着力摇钱于树,充分挖掘森林“钱库”价值。坚持生态优先、产业发展,重点发展竹子、木材、木本油料、花卉苗木、林下经济和林业碳汇、生态康养旅游“5+2”生态产业体系,通过育龙头、建基地、创园区,推动林业产业一体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促进林业经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跨越。到2027年,全市林业综合产值达到419亿元,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到522亿元;到2030年,林业综合产值达到559亿元,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达到550亿元。

(四)着力固碳于木,不断增强森林“碳库”储量。推进国土科学绿化,通过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现有林改培等营造林措施,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强森林储碳能力。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升森林防灾减灾能力,减少森林碳损失和碳排放,巩固森林碳库存量。积极开发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推进森林碳库价值实现。到2027年,全市森林年碳汇量达到104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碳储量达到981万吨。到2030年,森林年碳汇量达到109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碳储量达到1090万吨。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森林生态修复工程。

1.开展山地生态修复。以洪雅县、丹棱县降雨充沛区域为重点,加强山区水土流失治理。在龙泉山脉、总岗山脉、荣威山脉等主要生态带,大力开展水土保持林建设,实施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改造森林结构,打造异龄、复层、混交的近自然林,切实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开展水系生态修复。在岷江、沱江、青衣江等河流流域,大力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湿地保护修复以及退化地生态综合治理;在黑龙滩、雅女湖等重点湖库周边,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强化水源涵养林培育和水土保持林保育,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功能。(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国土综合绿化。推进实施全市国土绿化规划,开展造林空间适宜性评估,统筹林业国土绿化和耕地保护,不断拓展可利用绿化空间。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巩固期建设,积极推进城市、乡镇、村社绿化、美化。聚焦重点生态区域,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国土绿化资金,组织实施国土绿化综合项目。到2030年,完成人工造林(人工更新)3.5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营造林46.5万亩。(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1.加强退化天然林修复。以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天然林为重点,针对成过熟林老化、纯林面积大、生态系统稳定性不足等问题,加强典型生态系统、大熊猫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境)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采取科学人工促进天然林更新等措施,实施退化天然林修复,全面提升天然林固土保水、固碳释氧等功能。到2030年,完成退化天然林修复2万亩。(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人工林改造培育。以洪雅人工柳杉纯林和竹林为重点,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实施分类经营、定向培育,推动人工公益林树龄、林层、林种结构及密度调整。以青神县、洪雅县为重点,大力培育推广“斑布1号”、洪雅苦竹等良种,提升木竹材生产能力。抢抓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机遇,培育香樟、桢楠、大花序桉等珍贵用材林。到2030年,完成中幼林抚育40万亩、低效竹林改造10万亩,大径级用材林培育10万亩。(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森林产品供给提质工程。

1.大力发展木竹加工。抢抓“以竹代塑”及竹产业建圈强链发展机遇,以青神县、洪雅县为重点,持续做大做强“竹编”“竹纸”“竹钢”竹业品牌,实施一批强链、延链、补链项目,招引一批竹纤维纺织、竹木板材、竹生活制品先进制造企业,大力开发“以竹代塑”制品,打造竹精深加工产业集群。鼓励林板家具制造企业实施环保节能技术改造,推动人造板、家具制造加工提档升级。到2030年,全市木竹人造板产能达到50万立方米,家具产能达到500万件(套),竹浆产能达到45万吨。(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合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林粮”产业。以仁寿县为重点,实施油茶生产项目,开展油茶就地初加工,培育茶油品牌。以洪雅县为重点,大力发展雅连、黄柏、厚朴等林药,打造川产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和园区。以眉山天府新区、东坡区、丹棱县为重点,稳步推广林菌、核桃、山桐子、食用花卉等特色“林粮”。在洪雅县国有林场及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周边社区开发冷竹资源,采取抚育复壮等方式,提高竹笋产量。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优化经果林布局,支持在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园地新造特色经果林。充分利用林下空间,推广“经济林+豆类、花生、土豆等矮秆作物”“用材林+中药材、茶叶、菌类等耐阴作物”林粮复合经营模式,适度扩大林下畜禽、林蜂养殖规模,探索科学种养方法,优化品种结构,提升规模效益。到2030年,全市木本油料产量达3000吨,实现林下种植(含林下采集)规模达到30万亩以上。(市林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森林生态价值转化工程。

1.推进生态服务价值转化。依托各类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和林业产业基地,重点打造瓦屋山、玉屏山、七里坪、老峨山、彭祖山、中岩寺、黑龙滩等生态旅游品牌,打造高品质森林康养基地。支持森林步道、自然解说系统、森林课堂等设施建设,以及中医养生、森林运动、研学体验等项目开发,优化提升一批自然教育基地。到2030年,全市生态旅游康养产值达到100亿元。(市林业局、市教体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森林碳汇价值转化。抢抓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机遇,推进绿色转型,助力生态价值转化。洪雅县、洪雅县国有林场持续开展森林碳汇项目开发,编制洪雅县国有林场中长期固碳增汇经营规划,实施森林固碳增汇工程项目,做好研建柳杉、杉木人工林碳汇计量模型及参数工作,开发森林经营碳普惠项目;探索林业碳汇开发新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共同开发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推行碳资产质押贷款,将碳资产转化为“真金白银”。(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森林生态安全维护工程。

1.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和年度综合生态监测,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天然林中长期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分类分级落实林地用途管制,从严控制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合理优化公益林比例,放活商品林采伐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机制,落实古树管护责任,积极推广古树名木保险,探索古树名木保护“离任交接”制度,打造一批古树公园。(市林业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片区,巩固片区范围内小水电清理退出和矿山生态修复成果。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做好相关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修编、勘界立标等“后半篇”文章。落实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严格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确保不发生破坏自然保护地的重大案件。到2030年,全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建成,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10万亩。(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森林灾害防控。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抓好洪雅、青神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及彭山省级中心测报点建设,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强化检疫执法。落实“林长制+防火”网格化管理,扎实抓好巡山护林和卡点值守,严管严控野外用火,加强宣传警示教育和重点特殊人群管控,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预警监测和扑火队伍能力提升,科学做好森林火情应急处置。到2030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46‰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林长制为抓手,健全完善“天府森林四库”建设推进领导工作机制,由市林业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单位)配合,编制全市“天府森林四库”建设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市“天府森林四库”建设。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区域发展目标和重点,因地制宜,切实做好“天府森林四库”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工作。市林业局、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扶持政策。储备“天府森林四库”重大项目,争取重大投资、地方债券等资金支持。统筹整合相关涉农、涉林项目资金,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林地经营权,规范林地流转,支持市场化方式收储分散林权。用好林木采伐限额,进一步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创新“金融支林”政策,建设“政银企保”合作平台,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吸引社会资本进山入林。落实用地政策,支持依法利用林下资源、林地空间等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生态产业。(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科技支撑。实施林业种业创新,推进林竹良种繁育,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开展本土树种繁育技术科研攻关。坚持可持续森林经营理念,推广林种混交、多层复合等造林技术,开展森林固碳增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研究。依托龙头企业、科研院校,开展林竹培育、精深加工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大力招引高新技术企业,提升林业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建立“人防+技防+物防”森林生态防护体系,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科学开展森林生态价值评估及方法核算,促进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市林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合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眉山市“天府森林四库”建设总体目标分解表




附件

眉山市“天府森林四库”建设总体目标分解表


序号

单位

森林面积

(万亩)

森林固土能力

(万吨)

森林蓄水能力

(亿立方米)

森林粮库

经营面积

(万亩)

林粮产量

(万吨)

林业综合产值

(亿元)

森林生态

服务价值

(亿元)

森林年碳汇量

(万吨二氧化碳

当量)

森林碳储量

(万吨碳)

2027

2030

2027

2030

2027

2030

2027

2030

2027

2030

2027

2030

2027

2030

2027

2030

2027

2030

总计

370

379

453

479

12

13

251

285

180

200

419

559

522

550

104

109

981

1090

1

眉山天府新区

24.5

25

33.1

35

0.9

0.9

17

18

12

13

30.9

32.6

1.8

1.9

18.1

20

2

东坡区

21.6

22.1

26.2

27.7

0.7

0.7

41

42

25

26

49

66

32.5

34.2

6.2

6.5

58.3

64.8

3

彭山区

7.6

7.8

8.8

9.3

0.2

0.3

17

18

7

8

36

48

11

11.6

1.4

1.4

12.7

14.1

4

仁寿县

76.2

78.1

90.4

95.5

2.4

2.6

57

60

63

70

76

103

168.8

177.8

18.6

19.5

175.2

194.7

5

洪雅县

205.5

210.6

253.2

267.8

6.7

7.3

64

90

11

18

82

106

236.6

249.3

68.8

72.1

649

721.1

6

丹棱县

18.1

18.5

22.1

23.4

0.6

0.6

32

33

35

37

41

55

20.6

21.7

4.4

4.6

41

45.6

7

青神县

16.5

16.9

19.2

20.3

0.5

0.6

23

24

27

28

135

181

21.6

22.8

2.8

3

26.7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