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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2025年社会化选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5-12-10 15:15  市委社会工作部 [字号: ] 打印

中共眉山市委社会工作部

关于2025年社会化选聘新兴领域党建

工作专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有关

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社会化选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公告》规定,现将2025年社会化选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下载附件查看。

二、体检安排

本次体检由各招考单位自行组织。其中,报考市本级岗位的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体检,报考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岗位的分别由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社会工作部门组织体检。

(一)时间和地点

1.市本级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251213日(星期六)上午。

体检地点:在中共眉山市委社会工作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应聘人员集合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以电话或短信通知。

2.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体检时间和地点以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社会工作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集合地点以及未在招考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标准、复检及递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地中海贫血、多囊肾、桥本甲状腺炎等体检项目检查标准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三)其他事项

1.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须自备现金,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当场、当天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2.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体检时不得携带与体检无关的物品、背包等。外地考生请提前一天到眉山住宿,以免迟到。

3.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遵照执行。

中共眉山市委社会工作部咨询电话:028-38535839

天府新区眉山党工委社会工作部咨询电话:028-36061869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社会工作部咨询电话:028-38715725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社会工作部咨询电话:028-37626199

中共仁寿县委社会工作部咨询电话:028-36217168

中共洪雅县委社会工作部咨询电话:028-37403800

中共丹棱县委社会工作部咨询电话:028-37262535

中共青神县委社会工作部咨询电话:028-38812126


附件:1.中共眉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社会化选聘新兴

领域党建工作专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人

员名单

2.体检注意事项


中共眉山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1210日                    


附件1-中共眉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社会化选聘新兴领域工作专员面试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pdf
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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