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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关于2025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补充体检事项的公告
2025-10-14 16:56  市公安局 [字号: ] 打印

根据《眉山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关于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考生吴昱龙,男,准考证号053自愿放弃体检现将补充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替补人员为:孙浩然,男,准考证号072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51016日(星期四)上午7:30前到眉山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由工作人员带往体检医院。

三、其它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费用统一由医院现场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为顺利进行体检,请考生体检时不要带包。家在眉山城区以外的考生请提前一天到眉山城区住宿,以免迟到。

(四)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遵照执行。

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8-38186298

特此公告


附件:体检须知


             眉山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

                   20251014


附件 体检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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