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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补充招聘公告
2025-08-09 15:27  市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工作安排,结合辖区法院招聘情况和用人需求,现提供部分职位面向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的公告》要求的报考条件,同时已参加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的面试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人员。

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原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补充招聘职位

分配予辖区法院的补充招聘人数如下:分配眉山市东坡区法院3名,分配仁寿县人民法院3名,分配洪雅县人民法院3名,分配丹棱县人民法院2名,分配青神县人民法院3名。

三、招聘程序

补充招聘采取职位调剂的方式进行,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点对点通知首次参加招聘考试成绩70分以上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根据考生职位意向调剂至相应职位。

四、其他

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后续程序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考试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的公告》执行。

补充招聘全程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8165599

本公告由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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