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71045726/szjj/2022-00022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2-01-27 |
文 号 | 眉建发〔2022〕9号 | 公文种类 | 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01-25 | 有效性 | 有效 |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眉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续筹办法》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眉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续筹办法》《眉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使用流程》《眉山市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办法》《眉山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工作指引》《眉山市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装饰装修交付标准》等五个配套文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5日
附件【附件1-眉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续筹办法.doc】 附件【附件4-眉山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工作指引.doc】 附件【附件3-眉山市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办法.doc】 附件【附件2-眉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使用流程.doc】 附件【附件5-眉山市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用房装饰装修交付标准.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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