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级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精神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眉府发〔2019〕26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
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50元。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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