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府函〔2019〕51号
东坡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主城区岷江以西片区和象耳镇、修文镇新一轮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通过自然资源厅(原国土资源厅)评审验收,现予以公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眉山主城区岷江以西片区新一轮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为:东至岷江、南至松江镇、西至象耳镇、北至蒲仁路,面积为:56.50平方公里。象耳镇基准地价更新面积为16.54平方公里,修文镇基准地价更新面积为31.47平方公里(含思蒙河水域面积)。
二、根据土地用途,眉山主城区岷江以西片区划分为商服、住宅、工业、公共服务(新增)四类用地,其中:商服和住宅用地各5个级别、工业用地1个级别、公共服务用地4个级别;象耳镇、修文镇划分为商服、住宅、工业、公共服务四类用地,各3个级别。
三、眉山主城区岷江以西片区和象耳镇、修文镇新一轮各类用地基准地价按附件2执行。该基准地价是征收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的依据,不作为具体出让宗地的价格。土地出让时,可参考本轮基准地价,并结合土地条件进行评估,设定起始价。
四、眉山主城区岷江以西片区和象耳镇、修文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等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公布实施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执行。本轮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公布后,上轮眉山城市规划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五、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6年,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适用依据。
附件:1.眉山主城区各土地级别范围及各级别内主要街道分布表(商服、住宅、工业、公共服务)和象耳镇、修文镇土地
级别四至范围表
2.眉山主城区、象耳镇、修文镇商服、住宅、工业、公共服务四类用地基准地价表
3.眉山主城区、象耳镇、修文镇商服、住宅、工业、公共服务四类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