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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fb/2018-00047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9-10
 文  号  眉府办发〔2018〕33号  体裁分类  意见  废止日期  2020-10-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时  效  已废止,已出台新文件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花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眉府办发〔2018〕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眉山市是四川花椒主产区之一,花椒产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全市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为进一步充分发挥花椒产业对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和助力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推进花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促农增收和精准脱贫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方向,以提高花椒质量和效益为核心,适度扩大花椒种植规模,深化花椒产业链研发,加强花椒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眉山花椒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把眉山市建成全省一流、全国闻名的花椒生产加工基地。

二、发展思路

按照绿色发展、全链提升的基本思路,充分发挥花椒在食品、香料、化工、药用、养生等方面的巨大潜力,科学规划布局花椒种植基地、加工和服务体系,着力建基地、搞加工、促融合、创品牌、拓市场、强支撑,努力推进花椒产业标准化、集约化、品牌化、智能化、市场化发展,不断提高花椒产品质量和综合效益,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巩固生态建设和脱贫攻坚成效。

三、发展目标

以洪雅藤椒深加工基地和仁寿青花椒种植基地为重点,辐射带动其余四县(区),形成全域发展、全产业链发展的总体格局。到2022年,全市花椒种植面积达到13万亩,花椒果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以上,建成5000万元级企业2个、亿元级企业1个,培育市级以上花椒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2个,实现综合产值10亿元,产区椒农人均主业年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充分用好“中国藤椒之乡”名片,建成全省花椒产业特色优势区和全国花椒行业龙头区。

四、工作重点

(一)建设优质基地。充分发挥花椒耐寒、耐旱、耐瘠薄以及固土能力强、管理相对容易等特点,突出藤椒优势品种,与全市丘区“馒头荒山”治理相结合,分区域编制花椒基地建设规划,指导花椒产业稳步持续发展。加大花椒优良品种选育、推广力度,在仁寿县、洪雅县分别建花椒良种采种繁育基地一个,引导业主建设一批规范化苗圃。争取并整合涉农(林)、扶贫等项目资金,支持低产低效花椒园改造。2018年至2022年,全市通过花椒低产改造和新栽植相结合,每年发展优质基地一万亩以上。加快推进花椒基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将花椒基地道路建设纳入普通公路路网建设,优先安排、加快推进。花椒基地基础设施用地,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的按农用地管理,符合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条件的按林地管理。到2022年,培育优质高效、高标准花椒示范基地八万亩以上,全市花椒产量达到六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扶贫移民局、市财政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提高加工能力。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建立花椒分选、烘干、包装等初加工点,及时开展采后初加工,保障花椒品质。积极培育花椒深加工龙头企业,以洪雅幺麻子为重点,鼓励支持企业进行技改和资源整合,提升加工技术水平,扩大加工规模,创新产品研发,提升加工效率和产品品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花椒加工企业加大保鲜设施设备投入,建设产地集配中心,提高花椒的冷藏保鲜链贮藏、包装运输能力。对花椒重点加工项目和园区建设用地按规定予以积极保障。加大对初加工、冷藏保鲜等设备购置补贴力度。对花椒初加工环节的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将鲜花椒纳入《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免征运输过路费。力争到2022年,全市花椒保鲜贮藏能力达到1万吨,花椒深加工能力达到2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

(三)培育经营主体。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优惠政策,因地制宜培养一批花椒产业职业经理人、技术能人,组建花椒造林、管护、采摘专业队伍,加快发展一批以花椒标准化种植、林下生态种养、产品初加工或专业化生产、产品营销为特色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合组织。发展壮大幺麻子、鑫江、麻老五、和鑫农业、绿色希望等一批花椒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大园区+小业主”等模式,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格局,把产供销联合起来,促进各类经营主体抱团发展。到2022年,全市培育花椒产业新型经营主体100个,对产业发展的带动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四)加强科技创新。实施科技兴林,大力推广应用“四川花椒特色经济林培育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推广”等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制定花椒系列标准,加快花椒生产经营标准化。大力推行“矮化丰产”“以剪代采”等先进技术,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低产低效花椒基地改造,提高花椒单产,平均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应用花椒标准化种植技术,加强花椒田间管理,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残留,提高花椒品质,争创国家级、省级花椒产业示范区。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成立花椒研究机构和科技示范园,推进花椒“产学研”“科企农”“农工贸”一体化发展。强化新技术新装备新品种研发,支持开展花椒在康养保健、生物医药、日化原料、生物农药等方面的功能开发和应用研究,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全市科技项目计划。(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

(五)拓展产品市场。支持以龙头企业和园区为主,建立花椒交易中心,加强与大型批发市场、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对接,促进花椒产品进超市、进市场、进网络,扩大花椒产品交易量。充分利用广交会、西博会、农博会、林博会等展会平台,积极参加“味在眉山·香飘世界”等活动,抢抓“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遇,不断拓展国内国际市场。支持举办“厨师关爱行动”等活动,搭建餐饮行业交流平台,在关键环节打开全国餐饮调味品市场。积极支持花椒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合作,引导市内外消费者,以及眉山“川菜”企业使用本地花椒制品,坚持“走出去”战略,抢占全国全球巨大的餐饮市场。以洪雅幺麻子藤椒食品为重点,力争到2022年,实现综合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局、市林业局、市政府三产办)

(六)打造知名品牌。充分发挥“中国藤椒之乡”等品牌优势,培育一批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四川名牌等知名品牌,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森林食品、原产地保护和地理标志产品,整合区域品牌、企业品牌等,打造以“洪雅藤椒”“仁寿青花椒”为主的地方区域品牌。统筹品牌建设相关扶持资金,支持花椒品牌创建、品牌认证和品牌宣传推广,对成效明显的区域公共品牌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列入品牌培育的生产经营主体,在有关项目上给予重点扶持。支持建立花椒原产地认证制度,加强花椒产品市场质量监管,依法打击假冒品牌产品的侵权行为,强化品牌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

(七)推进融合发展。依托花椒产业基地和龙头企业,重点支持规划建设“洪雅国际藤椒文化旅游产业园”“仁寿青花椒产业园”“岷江绿色希望藤椒产业园”等一批集花椒良种繁育、规模化种植、林下循环种养、精深加工、产品展销、康养保健、乡村旅游为一体的花椒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林业)示范园区、融合发展园区、特色园区等。支持建设花椒博物馆、主题公园、花椒美食街等文旅融合项目,办好各类采摘宣传活动,挖掘花椒历史文化,讲好花椒故事,把花椒融入地方美食文化、康养文化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眉山花椒产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委农工委、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花椒产业发展作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是推进实施主体,特别是仁寿县、洪雅县、丹棱县作为花椒产业发展重点县,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推进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政策举措,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强化配合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共同推进花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二)强化政策保障。从2018年到2020年,市财政每年要整合涉农资金专项用于花椒产业发展,各县(区)也要相应配套安排资金,加大对花椒产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扶持力度。采取以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壮大花椒产业发展资金规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要健全融资机制,创新金融服务,完善融资担保等方式,运用“1+N”资金投入模式,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金投入花椒产业。(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眉山银监分局)

强化用地保障,特别是对花椒产业一、三产融合发展投资项目用地,要优先予以支持保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三)强化指导督查。由林业部门牵头,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花椒产业发展的科技服务、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通过鼓励、通报等形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要以项目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采取“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方法,形成加快推进花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政府督查室)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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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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