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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2025-09-11 10: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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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在眉山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眉山市审计局局长 李旭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面对严峻复杂形势和多重困难挑战,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深入实施“三市一城”发展战略,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惠民生保安全,推动眉山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坚定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向好。全市争取各类上级资金324.6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1.86亿元。支持扩大消费,统筹资金2.69亿元,争取“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1.79亿元,投入政府消费券0.42亿元。围绕“制造强市冲刺年”主题,兑现各类产业发展资金3.06亿元。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扩大有效投资。 ——从严从紧安排一般性支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两次压减市级部门经费2152万元,全市共压减各类一般性支出2.6亿元。加强财政资金“三项清理”,清理收回沉淀结余存量资金10.3亿元。对全市国有资产资源进行“起底式”清查,通过分类盘活利用处置,组织收入4.02亿元。制定全市化债方案,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投入119.65亿元办好20件民生实事,财政民生支出占比保持65%以上。落实就业支持政策资金1.13亿元,发放社保补贴、稳岗返还等各类补助资金1.21亿元。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发展更加均衡。整合使用“传承弘扬东坡文化”专项资金,三苏祠成功创建国家一级博物馆。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新格局初步形成。 ——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更加彰显权威高效。开展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回头看”,将审计整改结果与资金分配、绩效考核和国企人员薪酬等挂钩,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审计整改刚性约束进一步强化。截至2025年7月底,去年报告的问题,已整改金额10.28亿元,追责问责39人。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大收入组织力度,保障重点支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执行方面。一是提前下达的中央服务业和外经贸发展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未编入年初市级一般公共预算,1个单位未将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纳入单位预算。二是上级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导致年末结转增大,部分结转至2025年使用或作为存量资金收回预算统筹。三是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 (二)财政运行管理方面。一是财政暂付款应收未收。按照暂付款消化计划,2024年应收回仁洪公司转贷资金228.57万元,截至2025年5月底仍未收回。二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6个部门(单位)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或应缴未缴,主要涉及污水处理费、国有资产租赁收入等。三是财政评审滞后影响预算执行。四是预算评审制度还需完善。截至2024年底,仅开展了工程预算的评审,暂未开展其他预算评审。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结合各类审计项目,审计了11个部门及下属32个单位。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单位)不断加强预算收支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在预决算管理上,4个部门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决算报告编报不准确或审批程序不当等问题。二是在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上,4个部门存在合同实质性条款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未认真履行验收责任或涉嫌围标等问题。三是在“三公”经费管理上,4个部门存在公务接待报销“三单不齐”或公务用车未实行一车一油卡管理等问题。四是在专项资金分配上,2个部门存在未按规定分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等问题。 (二)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对5个下属单位较多的部门审计时发现:一是日常监管力度不够,下属单位在财务、资产以及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常见问题多发。二是未有效督促指导下属单位建立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三是未及时排查和纠正违规行为,个别部门个别下属单位长期存在的违规行为在被监督部门发现时,已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 (三)重大经济政策落实有差距。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了优化营商环境、对上争取等重大经济政策落实情况,同步延伸调查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发现: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拖欠或未实质性清偿企业账款。3家国有企业拖欠5笔企业账款。个别单位通过与债权单位签订展期协议方式化解处理拖欠的企业账款。二是行业协会利用行政影响力违规收取费用。个别行业协会将本应由主管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非法编印,依托该刊物向企事业单位收取会费和征订费。在对上争取方面,一是储备项目与规划不衔接。3个县(区)已纳入“十四五”规划的17个在上级资金支持投向范围内的项目,截至2025年3月底未开展前期工作,尚未纳入项目储备库。二是部分储备项目成熟度不高。如各县(区)已纳入市级规划储备项目库的54个项目中,有8个尚未开展可研编制,36个在编可研报告(初设报告),仅有10个取得初设批复或完成施工图审查。 三、习近平总书记耳提面命的“三件大事”推进审计情况 (一)“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资金审计情况。2022年6月至2024年6月,全市共筹集“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资金35.56亿元。截至2025年7月,审计抽查的308项任务清单已完成297项,任务完成率96.43%。2022年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评、粮食单产居全省第一,2023年田长制工作考核、粮食单产居全省第二。审计抽查了60个项目资金18.19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县(区)统筹协调不够。未对资金实际投入情况进行收集掌握,1个区未建立组织协调机制,3个县(区)未明确部分年度建设任务内容。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6个项目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1个区专项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三是资金使用效益不高。20个项目专项资金闲置一年以上。四是项目建设进度滞后。6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未按时完工。 (二)传承弘扬三苏文化东坡文化相关资金审计情况。截至2025年4月,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围绕打造“一心三地”目标,累计投入资金12.84亿元,推动形成以文化人、以文润城、以文促旅的整体发展格局。市委提出的33大项118小项任务已完成93项,持续推进18项。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未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传承弘扬东坡文化”专项资金未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与管理流程,列支部分无直接关联的事项。二是项目安排统筹协调不够。零星分散项目占比较高,影响资金规模化效益发挥。三是7项任务推进较慢。四是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存在功能缺失。 (三)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审计情况。2021年至2024年6月,全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共计投入财政资金28.07亿元,医疗机构自有资金6.47亿元,有力促进了乡村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村卫生室管理不规范。55家村卫生室未纳入医保定点管理,7家村卫生室未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价格,21家村卫生室基药种类低于80种,8家村卫生室未配备氧气袋或氧气袋缺气。二是薪酬管理制度不完善。3个县(区)未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个别基层医疗机构存在虚增医疗盈余多计年终目标奖、无依据发放奖励或重复发放补助等问题。三是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不到位。4家乡镇卫生院向未采购基本药物的村卫生室发放补助资金,2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平均分配基本药物补助,3所村卫生室加价售卖基药。 四、重大民生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推进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17个市级部门牵头实施的40个民生实事项目资金72.5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资金未及时分配或拨付。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6类专项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分配或拨付。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6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或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10个项目存在基本建设程序倒置、未严格履行验收程序等问题。三是个别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 (二)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建设审计情况。根据审计署安排,审计了76所学校2.6亿元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将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资金和农村校舍安全保障资金挪用于平衡财政预算。二是向已纳入撤并规划的13所学校安排资金用于改善日常办学条件的维修和排危。三是部分学校存在教师长期在走廊办公、塑胶跑道大面积破损等问题未安排资金解决,个别学校超预算超标准配置教学设施设备闲置未使用。 (三)困难群众救助和养老服务、儿童权益保障审计情况。审计抽查2024年儿童权益保障、养老服务、困难群众救助3个民生领域资金共7.4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个别项目进度滞后。二是资格审核认定不严。63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享受困难群众救助,17名应享受补助的人员因未及时提交资料办理等原因未纳入补贴范围。三是挤占特困人员供养金。3家养老机构挤占特困人员供养金用于机构日常运转开支。 五、重大投资项目和企业金融审计情况 (一)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审计了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眉山科技先导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项目和太和大道建设工程三、四标段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建设管理不规范。市域(郊)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站房方案审批缓慢影响项目进度,太和大道三标段竣工结算办理滞后,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二是建设程序不合规。个别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开工建设、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备案等问题。三是成本控制不严格。3个工程项目多计工程价款、待摊费用等,眉山科技先导城一些分部分项工程结算单价未按合同约定计价。 (二)市属国有企业运营管理审计情况。对市属三大集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对外投资回报不及预期。9笔对外投资收入未达预期效益。二是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21个企业(项目)中有7个未列入当年投资计划管理范围,工业基金投资范围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作出重大调整。三是资本运营存在风险。三大集团均有下属公司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行为,部分下属公司对经营风险未能及时分析识别和预警,造成账款逾期未收回。四是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把关不严。17个项目累计多计工程款3448.43万元。 (三)农村商业银行风险防控审计情况。根据审计厅授权,对眉山农商行的信用风险、公司治理风险、风险化解和抵御能力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未真实反映贷款资产风险水平。2023年底贷款分类不准确,掩盖不良贷款。二是贷款“三查”不到位。存在贷款贷中审核不严、超抵押率发放和未能及时揭示贷款风险进行处置等问题。三是抵债资产管理不规范。抵债资产未按规定及时完成产权过户手续或接收后未及时进行转让处置等。 六、国有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和有关会议审议意见,在市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审计项目中,将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主要情况是: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审计了2020年以来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违法开采矿产资源。4个县(区)存在8起无证、越界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其中5起为无证开采页岩矿,3起还涉及违法占用农用地。二是涉矿资金收取不到位。11家矿山企业未根据开采销售实际情况申报资源税,34家矿山企业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不到位。三是生态修复责任落实不到位。5家矿山企业未按要求开展生态修复或地质灾害与土地损毁监测,4家已通过复垦复绿验收的矿山土地未耕作未利用,19家矿山企业未计提生态修复基金。四是部分矿山存在安全隐患。8家矿山企业超核定(设计)生产能力采矿,14家矿山开采后边坡高度、边坡角超限制要求。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部门和下属单位以及主管行业领域资产管理情况开展系统梳理,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对主管领域资产统筹管理不够。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未按要求建立完备的主管领域基础设施台账,部分基础设施权属不明确。部分下属单位未建立基础设施资产台账。二是资产登记不准确。12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资产登记、转固登记或固定资产财务账与资产信息系统台账不一致等。三是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6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出租或出借资产。 七、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情况 2024年8月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共移送违纪违法线索92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32件,移送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58件,移送公安机关2件。 八、审计建议 (一)融入国省重大战略,合力推动经济持续向好。一是精准对接政策投向。紧盯中央财政赤字率提升、超长期特别国债及专项债扩容等政策窗口,围绕重点领域储备包装项目,力争更多纳入上级资金支持范围。二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大涉企往来款清理力度,规范组织财政收入,构建拖欠企业账款源头防控机制。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本级预算与上级资金的协同,保障重点领域和刚性支出强度,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四是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提高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和绩效,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一是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基数”“惯例”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不断推进零基预算、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等改革,健全专项资金评估调整机制。二是深化国企治理结构改革。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督促国有企业突出主业、聚焦实业,探索建立非主业投资“红绿灯”制度,更好平衡当前效益和长远发展的关系。三是深化国有资产监管模式改革。运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模式转型升级,构建数字化管理“一张网”,提高调配效率,降低维护成本。四是深化基层治理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排查困难群众救助、医疗卫生补助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上的短板弱项,深化农村集体“三资”、高标准农田等领域专项整治,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压实管控主体责任,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严守债务红线,落实拖欠企业账款、隐性债务和暂付款等7大全口径债务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加强监测监管遏制增量,积极争取化债政策支持。二是阻隔隐患传导链,督促国有企业加快融资平台转型整合、撤销退出,稳妥处置违规经营、不当投资等累积的风险资产,严控捆绑式融资行为。三是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强化上下各级和各部门间的监管协同,保持对生态环保、粮食安全以及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重大风险的高压严打态势,织密系统性风险防范的安全网。 (四)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增强纪律执行刚性约束。一是严肃财经法纪,恪守财经法规,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大财经纪律警示教育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侵吞财政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二是推动习惯过紧日子,强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程序和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督促部门加强对下属单位和主管领域的管理。三是综合运用审计成果,对在项目申报、资金分配、投资决策等过程中未认真履职尽责,导致财政资金被骗取套取、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严重后果的人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有关责任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对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有关县(区)和部门正在进一步查处。我们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审计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和自觉运用党对审计事业的规律性认识,紧扣市委“实干实绩比拼年”主题,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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