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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眉山市彭山区“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5-06-30 10:08  彭山区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971045726/psxzf/2025-00044  发布机构 彭山区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5-06-30
 文  号 眉彭府通〔2025〕1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眉山市彭山区“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4年,眉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彭山区“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指出我区4个方面8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6项,剩余2项正按进度有序推进。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分管区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一是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专班由区委和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水利局、眉山市彭山正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工作。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反馈问题逐条落实。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审计局指导,认真研究反馈问题并举一反三,形成问题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和分阶段整改相结合,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

二、整改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立运行方面。制定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用于示范区建设方案,定期研究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确保资金口径明确、底数清楚。印发了2024年度、2025年度建设任务清单、成果清单,统筹推进本地区“天府粮仓”建设任务落实落地。

(二)任务推进及完成方面。编制了建设“天府粮仓”示范区规划;做好前期调研和统筹安排,确保任务安排的合理性。

(三)资金分类管理使用方面。印发了《加强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镇(街道)具体经办人员以及全区种粮大户开展了培训,明确申报审核要求。完善了相关项目申报资料,严格按照项目进度付款,确保已完成建设项目的资金及时拨付。

(四)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已完成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每月调度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剩余2个分阶段整改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二)抓好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在扩大整改成效上下功夫,有效发挥“审计一点、规范一片”作用,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推动治理能力提升。

(三)加强资金监管。按照2025年度任务清单、成果清单内容,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研究掌握,确保纳入“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的任务、项目与资金同步落地。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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