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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2025-05-27 14:38  市审计局
 索 引 号 971045726/mssjj/2025-00017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5-05-27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程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年度计划工作安排,眉山市审计局对2022年6月以来“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两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莅眉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编制印发了《眉山市“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市级领导挂帅包片推进工作方案》《眉山市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2023、2024年度任务清单》以及《眉山市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示范区阶段性成果清单》等文件,成立包片工作专班,落实县(区)主体责任,聚焦耕地保护、农田建设、科技引领、主体培育、示范带动、延链融合等保地稳粮“六大工程”建设,构建了“一核三带十片”示范区新格局。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

(二)个别年度示范区建设清单任务未完成。

(三)部分项目专项资金分配、拨付进度滞后,资金闲置两年以上未使用。

(四)个别财政补助资金审核不严、使用不规范、效益不佳。

(五)个别国企违规借用施工资质承揽项目。

(六)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

(七)部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眉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天府新区和六县(区)人民政府及时进行整改,出台或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工作早日形成实效。

四、审计整改情况

天府新区和六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审计调查报告进行了认真整改。截至2025年3月底,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分阶段整改问题正按整改计划有序推进,移送问题主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理。天府新区和六县(区)人民政府完善了工作机制,完成清单任务17项,促进资金拨付9861万元,追回资金2.38万元,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全面完工;彭山区印发了《加强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镇(街道)具体经办人员以及全区种粮大户开展了培训,明确申报审核要求;洪雅县已将补贴资金原路退回,并按程序拨付到公司基本账户;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丹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组织对政府采购相关办法的学习;洪雅县、青神县对业主、监理单位进行约谈提醒,在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和支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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