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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林业局关于党组书记、局长江昌淆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 ||||||||||||||||||
2024-01-16 18: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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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计法相关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10月18日-12月20日,依法依规、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昌淆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将相关审计结果以眉审委办经责报〔2022〕4号书面送达我局。针对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任务分工,认真整改落实,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整改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我局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科,明确了各科室审计整改工作责任。二是召开相关会议、明确整改方案。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分工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和整改措施。三是深刻剖析问题、逐条开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期限。并将审计整改进展情况于2023年2月10日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讨论。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存在的问题。 涉及金额51万元。2019年-2022年6月,市林业局参与分配中央财政改革发展、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等专项资金1075.98万元。其中,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直接由江昌淆同志签批同意后分配的有3笔经济事项,金额51万元。(2020年疫源疫病防控补助25万元,2020年国家重点野生动物补助20万元,2021年野生动物救护补助11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由办公室牵头修订“三重一大”制度,明确涉及政策补助类的资金按上级规定分配,涉及市林业局有分配权限的资金金额3万元及以上的由局党组集体决策;二是组织相关科室对该制度进行了认真学习,要求各科室在今后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分配意见时严格执行局党组集体决策制度。 (二)财务管理和内部管理及其他重要经济活动存在的问题。 1.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涉及金额5万元。2020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补助2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野生动物场所监管、野生动物栖息地野外巡护监测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2020年3月5日,局党组会议定将其中5万元用于通惠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采购防疫物资,不符合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和完善了《眉山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对于上级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对于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实施方案确需变更的,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二是组织各科室学习《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眉山市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内审监督,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 2.2个自行采购事项执行内控程序不到位。2022年5月30日,市林业局与东坡区宏盛办公用品经营部购买电视机1台用于视频会议系统,费用共计2.5万元,该商家营业执照范围不包含销售电视机,且开具发票中商品明细为计算机外部设备;2022年8月,市林业局与东坡区智想科技电子设备经营部购买电视机1台1.65万元。两次采购未按内控制度要求进行货比三家,采购合同经相关科室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均未发现采购异常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调查发现,安装运输费用系五次拆装、搬运的总费用,符合市场行情;而落地支架因市面上没有实体店售卖同类型产品,故没有价格可供对比参考,而网上售卖的同类型产品因材料、质量、品牌、尺寸等不同存在较大价差,参考对比价值不大,所以也没有进行网络比价。局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组织各科室再次学习了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和单位内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各科室在今后采购中严格执行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做到货比三家,留存书面记录,规划财务科加强票据审核和采购资料的审核。三是强化机关纪委、内审等岗位的监督力度,不定期开展对单位自行采购事项的监督和审查。 3.超范围支付劳务派遣人员体检费1.68万元。2019、2020年经江昌淆同志签批同意,为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食堂工作人员、机关保洁员支付体检费6536.54元。2021、2022年党组会议议定,同意劳务派遣食堂工作人员、机关保洁员和门卫同机关干部一并参加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标准不超过正式职工。共支付体检费用10307.62元。以上不符合食堂承包合同和保安保洁服务外包协议的相关条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审核、签订流程,明确合同管理责任科室,涉及劳务外包、物业服务等金额较大的合同、协议明确由单位律师咨询团队进行审核把关。二是要求办公室今年在食堂服务外包、保安保洁等合同到期签订时明确健康体检相关条款约定,并在今后组织职工体检时严格按照劳务协议的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强化机关纪委、内审等岗位对单位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审核力度。 (三)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财务管理不规范。 1.财务报销审批流程不规范。2019-2021年,市林业局3次列支差旅费等费用35756元,报销单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了查漏补签。经自查,3笔费用35756元费用报销凭证和请示等附件均已履行主要负责人签字手续,仅在费用报销单签字时存在漏签的情况,不存在未审批的情况,已由主要负责人完善了相关票据的补签。二是由规划财务科牵头组织各科室再次学习了市林业局机关财务支出报账管理办法,加强票据审签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会计、出纳、财务负责人多岗复核制度,确保全部票据无漏签情况。 2.列支会议费附件不齐。2021年9月,市林业局列支安溪河河长工作推进会议费,无会议签到花名册。 整改情况:一是由规划财务科牵头组织各科室再次学习市林业局机关财务支出报账管理办法,对会议费、培训费等各类费用的报销票据附件材料要求进行再次培训;二是由生态修复科补充完善了上述会议的签到花名册;三是建立会计、出纳、财务负责人对费用报销票据的多岗复核制度,每月对报销票据进行复核、抽查。四是强化机关纪委、内审等岗位对单位费用报销的监督、审核力度。 三、下步打算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二是针对此次经责审计发现的问题、差距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等经济行为,切实推动单位健康高效运行。三是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原始凭证审核程序,提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加强多岗复核制度,强化内审、纪检监督力度;四是加大对职工政府采购、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机关财务支出报销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增强全体职工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审计发现问题。 眉山市林业局 2024年1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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