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眉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6年8月6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管理的通知》(眉建规〔2026〕6号,以下简称《通知》),该文件自2026年9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9月10日,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我市物业小区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管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小区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管理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在充分与相关部门会商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形成了初稿,于2026年2月书面征求了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意见。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此《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的来源。明确了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的界定和6项主要来源。
(二)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管理。明确前期物业服务阶段、业主大会成立后不同物业管理阶段的经营主体,同时,允许小区结合实际,通过规约或物业服务合同,以“阶梯分成”“定额包干”等合理方式,确定共有收益管理成本比例。
(三)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的管理。要求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应当单独列账,设立共有资金账户。明确前期物业期间、成立业主大会后不同物业管理阶段,账户开设及监管要求,对共有资金账户的公示与查询提出具体要求。
(四)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的使用范围。共有部分收益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小区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等约定,可以用于补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五项用途。
(五)业主共有部分收益的监督管理。明确了制定规范、财务审计、日常监管等监督手段。
(六)工作要求。明确了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的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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