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解读
一、修订背景及必要性
原《实施办法》(眉建规〔2023〕5 号)自 2023 年 6 月印发施行,已于2026年6月11日到期,该文件在施行期间对优化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竣工验收阶段行政审批流程,降低企业办事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企业的欢迎。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 “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及 “高效办成一件事” 工作要求,原有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系统、新机制运行要求,有必要对原文件进行修订优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可操作性、便捷性,持续打造工程审批一流营商环境。
二、修订依据
本次修订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标《眉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眉山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四川省工改系统2.0 应用、“一件事一次办” 改革、信用监管体系建设等政策要求修订。
三、主要内容变化
(一)融入一件事改革机制
在施工许可阶段新增 “开工一件事”分类办理规则:纳入开工一件事范围项目实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一窗受理、同步发证 ;未纳入范围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完善审批办理模式。同步明确施工临时排水许可可通过开工一件事同步申请,固化改革成果。
(二)完善告知承诺制适用表述
优化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告知承诺内容,新增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数量合规性承诺要求;梳理精简排水许可、低风险工业建筑告知承诺适用条款,表述更严谨、适用边界更清晰。
(三)竣工验收阶段新增联合验收要求
新增竣工验收阶段规划核实、消防、人防、档案等纳入联合验收一件事的规定,明确按省、市联合验收政策执行,补齐原有文件联合验收机制缺失内容。
(四)有效期及施行时间调整
原文件有效期 3 年,修订稿调整为有效期 5 年,延长政策执行周期,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五)精简办事指南
同步修订配套 5 项办事指南,优化办理方式、咨询电话、备注说明等内容,精简冗余表述,统一规范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与新办法条款保持完全一致;优化住宅项目、施工工地排水许可材料豁免条款,进一步便利企业办事。
四、有效期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修订<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眉建规〔2026〕3 号)自2026年7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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