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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5-09-05来源: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近日,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新修订的《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眉市规自资规〔2025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10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修订背景

原《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自2020820日施行以来,在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加强全程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办法于2025820日到期。为保持政策连续性,落实国家和省最新土地管理要求,结合眉山实际,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修订过程

20254月起,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启动修订工作,先后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不同意见。修订过程中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程序,最终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九条,涵盖出让条件、方案审批、交易程序、合同管理、供后监管及纪律要求,核心内容包括:

1.出让土地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土地报批或收回符合土地出让计划纳入土地储备库满足土壤环境污染治理要求土地权属关系清晰。

2.土地出让方案编制审批确定供地方式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依法设置供地条件完成宗地市场价值评估编制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方案审批。

3.土地出让交易程序实施交易委托发布出让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拍卖宗地底价确定。开展土地交易土地成交确认录入监管系统。

4.土地出让合同管理生成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时交付土地。

5.土地出让供后监管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征缴土地出让价款、严格土地开竣工申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规范土地使用条件调整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强化房屋预售和登记管理。

6.严格土地出让工作要求严格土地出让主体和年度计划及时更新公布基准地价和科学开展地价评估实行土地出让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共同监管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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