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近日,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新修订的《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眉市规自资规〔2025〕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一、修订背景
原《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自2020年8月20日施行以来,在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加强全程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办法于2025年8月20日到期。为保持政策连续性,落实国家和省最新土地管理要求,结合眉山实际,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修订过程
2025年4月起,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启动修订工作,先后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不同意见。修订过程中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程序,最终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九条,涵盖出让条件、方案审批、交易程序、合同管理、供后监管及纪律要求,核心内容包括:
1.出让土地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土地报批或收回、符合土地出让计划、纳入土地储备库、满足土壤环境污染治理要求、土地权属关系清晰。
2.土地出让方案编制审批。确定供地方式、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依法设置供地条件、完成宗地市场价值评估、编制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方案审批。
3.土地出让交易程序。实施交易委托、发布出让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拍卖宗地底价确定。开展土地交易、土地成交确认、录入监管系统。
4.土地出让合同管理。生成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及时交付土地。
5.土地出让供后监管。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征缴土地出让价款、严格土地开竣工申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规范土地使用条件调整、依法处置闲置土地、强化房屋预售和登记管理。
6.严格土地出让工作要求。严格土地出让主体和年度计划、及时更新公布基准地价和科学开展地价评估、实行土地出让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共同监管责任机制。
【关闭窗口】 |